第六十一章 我要去杀人 (第2/3页)
放着金光闪闪的大道正途不走,却破门而出,跑到一个贫困的南美国家,加入一个在当地也算入流的偷渡集团,这种作为已经不是简单的个性,而是疯子。
也只有这种天才的疯子才能做出这种成绩——以一己之力在短短几年内将人蛇帮发展成为横跨几大洲的大集团,手眼通天的法师们也要找他订那些不容易收集的“货物”!
琳达虽然处在极度的恐惧当中,但在讲述这段发展史的时候,每当说到普曼,总是不自觉地充满了敬畏与佩服,清楚地表明在她心目中,那是不可动摇的偶像。
人有才干,还需心术正,若心术不正,才干越大,造成的危险就越大。
听完琳达的讲述后,雍博文想到的只有这句话。
罗德•普曼,一个心术不正的有才之人。
正是在他的领导下,人蛇帮从一个普通的偷渡团伙,变成了国际大黑帮,也正是因此,无数无辜的生命就那么被当成各种各样可以消耗的货物被残害。
罗德•普曼在琳达眼中的光辉,在雍博文眼前却是那个亲眼看到的被虐杀的小小女孩儿,女孩儿死了,却因为生前的折磨变成了一个疯鬼,连正常转生都做不到!
“我要去杀了他!”
雍博文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如同横插进来的一把利刃,打断了琳达喋喋不休的讲述。
琳达惊愕地瞪着雍博文,张口结舌,变成了一尊雕塑。
“我要去杀了他!”
雍博文轻声重复了一句,声音淡淡,没有什么传说中凛然的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却自有一种坚决。
远隔重洋万里,相互之间素昧平生,直到目前为止,人蛇帮或是罗德•普曼都没有任何得罪过雍博文的地方,可杀了人劫了货不算完,他还要去杀罗德•普曼!还讲不讲道理了?
每个人在遇到不平事的时候,往往都会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会恨不得立刻动手把那造成不平的敌人杀掉。有的人却会在短暂的愤怒之后重归理性权衡利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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