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玉朗,末日(三)】 (第2/3页)
,一般的狗仔,“闲杂人等”想要进去,那绝对是千难万难的。
不说其他,光是在门口雷打不动的门童,就是一道难关。
“你这小子,傻不傻啊你。
我们来这里,是来见莫先生的,我们的身后,站着的就是莫先生他本人。
莫先生是什么地位,就算是半岛酒店的大老板的嘉道理家族的人,不也得礼遇有加啊。”
如果现在,可以一巴掌把李文拍到地上的话,张大志真的想要一巴掌把对方拍到地方,爬都爬不起来。
这进入半岛酒店,甚至是港督府邸,白净汉宫,这是一件衣服决定的事情吗????
实力,才是一切的根本。
这个,是一切的时代,都通行的法则——
在二十一世纪,那位名满全球的马“首富”,他穿布鞋叫做高大上,叫做时尚;
那位“王公子”吃路边摊,叫做接地气;叫平易近人;
那位传奇投资者巴菲特住处六十年不变,叫做念旧,叫做返璞归真。
等等,上面的这些人,因为本身已经因为自己,或者因为家庭的缘故,早已经走上了人生巅峰,实现了成功了。
因此,在其他的人眼中,这些所谓的“成功人士”,做一些小老百姓做的事情,都会引来八方点赞。
但是,当这些事,都放到一般的普通人身上呢????
或许,普通人的这些穿着,打扮,吃东西,会成为某些“心术不正”“为黑而黑”,故意显示自己的优越感等等负面心思的人的出气筒。
到时候,什么“没钱”“穷逼”“屌丝”等等一系列同性质的词汇就会一串接着一串的蹦出来了。
不要否认,这在某种定义上,就是一个事实。
就好比写,有些人就认为大神的书一级棒,一般的作者就是不好看一样。
这个,就是光环的效果。
现在,张大志和李文就是如此这般,他们两个,不错,现在的身份,都只是一个小小的狗仔而已,没有什么出奇的。
但是,当他们与莫轩牵扯上了关系,这光环的加持效果,自然就出来了。
“哦,好像,好像是这个样子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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