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7 失守2 (第1/3页)
西班牙王室奉行君权神授,国王是国家最高立法者、法官和行政首脑,手中还掌控着宗教裁判所,谁敢反对谁就是异端和魔鬼,将以神的名义降下惩罚。
在这一点上西班牙国王和大明皇帝没差别,洪涛也是这么干的,在攫取权力的手段和欲望上有过之无不及。
不同的是大明皇帝通过政治手段排除了异己,把全国军权都收归己有,并通过一代又一代的海户司、皇家学院毕业生,把权力牢牢把控在手里。
西班牙国王的政治手腕和眼光好像不太够,再加上欧洲的诸多历史原因,各地贵族的权力还是很大的,不光享有经济和法律自治,甚至掌控了本地的税收和军队。
这时候的西班牙王国又有点像传统的封建国家君主了,国王只是一堆封建领主推举出来的话事人,想干点啥必须征求大多数领主的意见,做不到一言九鼎。
国家的体制反应到总督区,结局也是不一样的。西班牙总督名义上是总督区的最高长官,拥有军事权、行政权、司法权、财政权和宗教权,但在实际运行时又要受到诸多掣肘,很多权力只停留在名义上。
比如行政权和军事权,在总督区内西班牙国王又增设了N个都督区,任命都督享有当地的行政和军事权,跳过总督直接听命于西班牙王室。
再比如检审庭,这是西班牙王室在总督区设立的司法和咨政机构,对总督的命令有申诉权,并有权调查总督任期内的不当行为。
另外在西班牙王室之外,还有一个由贵族掌控的西印度事务委员会,专门针对海外殖民地法律、政策和重要任命进行审核。
任谁来当总督,被套上这么多个紧箍咒之后也会深感无力,每天都要生活在各方势力的拉扯之中,必须拿出百分百的精力和智商才能应对,哪儿还有心思搞民生建设。
大明的总督就不一样了,像张永龄是由皇帝钦点、经过吏部正式任命的朝廷官员,和所有在本土、特区任职的布政使权限相仿。萧规曹随,该干嘛干嘛,不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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