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获胜 (第2/3页)
苦,如果可以爸爸自然会给你一个完整的家庭,可是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你妈妈对我的伤害太重了。
等人差不多到齐以后,中级法院立刻开庭,这一起作为花花抚养权争夺的案子里的花花因为未满十八岁的缘故被法庭的书记员要求离开法庭,最后被两名山盟小弟给带了出去。
在审判长宣布开庭以后,就双方的当事人对于花花的抚养权争夺各自展开了事实的陈述,以及证据的提供,全部由双方律师提供到了书记员的手里。
书记员是一个年过五十的中年人,长得慈眉善目,一副福相。
说实话这样的案子他见到过不在少数,可是这么让人费解的案子还真是第一次遇见。
孩子的父亲作为起诉方因为过失伤人入狱,原因是母亲与人通奸所致,而父亲出狱以后不顾法律约束,直接把孩子给抢了回来,而被告方也就起诉方的职业问题以及违反法律规则进行反驳。
就起诉方的证词来看,双方都有一定的胜算,不过作为一个过来人,作为一个父亲,在他的心里本能的就偏向了起诉方,所以在他的心里想的是怎么样把起诉方不利的方面给尽量的淡化。
“下面有请被告方就起诉方进行辩护”,书记员说道。
轮到王南山出场了,这海龟早就憋了一肚子的气,正好显示自己神威的时候,他怎么可能错失这样的机会。
“起诉方,我现在想要问你一个问题,请问你现在从事的是什么职业”,对于阿彪的职业,王南山是做过一定的调查的,据说跟黑道上有些瓜葛,这样一点足以致命。
“我开酒吧的”,阿彪说道,明显有些底气不足。
“开酒吧?据我调查,你所在的夜印象酒吧在本月五号前是属于江南逍遥门有限公司的,可是五号之后就转到了你的名头之下,他们的老总肖杰于二号晚上惨遭意外,请问与你有关系吗?”,王南山大声说道。
“与我没有关系,我所做的事情堂堂正正,这个酒吧就是我买下来的”,阿彪反驳道,额头上却是密布的一层汗珠子,这样见不得光的事情却是是一个诟病。
“那么我问你,本月的五号晚上,你在哪里?”,王南山说道。
“我在...”,阿彪有些语塞,那天晚上正好是山盟与江南黑道开火的日子,这一点他无论如何都不能够说出来。
“说不出来了?那么我现在告诉大家,他在和人打架,而且是械斗,整个江南黑道上传得沸沸扬扬,山盟的领导者童彪谁不知道?逍遥门的产业被山盟接手你是不敢说出来吧!试问你这样的一个黑社会分子能够给孩子酿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吗?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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