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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九百七十九章 通宵的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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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千九百七十九章 通宵的舞厅 (第1/3页)

    这首歌是唱给朋友的歌,表现的是对友情的珍重和朋友间的相处态度,经典到刚一推出就拿到了香港十大中文金曲奖。

    但是在大陆这首歌的流行程度远胜港岛和台岛,甚至因为这首歌在大陆的异常流行,给了很多人“大陆人看重义气”的感觉,也属于“推歌及人”了。

    农大甚至在彝族年轻人群体里,这歌都非常流行,但是被周至这样一改,再用吉他SOLO伴奏唱出来,竟然比原唱更加好听,也算是惊喜了。

    “小苗,一会儿等肘子唱完,你就冲出去,扑到他怀里亲他一口。”冯雪珊今晚将小顺子交给了吉列婶子带,自己也过来放松一下,见状就将麦小苗拉到一边轻声出主意。

    “干嘛呀?不好意思吧?”麦小苗满眼里都是小心心,回答着冯雪珊的同时,眼睛还看着周至的背影。

    “傻瓜,彝族姑娘很热情的,而且她们好像还特别喜欢会唱歌的。”冯雪珊看着台下,语气里有点恨铁不成钢:“你不让大家知道周至是有主的,一会儿肘子就被别人拉跑了。”

    “啊?不会吧?”麦小苗说道:“乡里都知道我们的关系啊。”

    “这不是还有很多别的乡来的吗?!”冯雪珊都差点嚷出来了。

    “听雪珊的没错!”梁红不知道什么时候鬼鬼祟祟地开始偷听,现在也突然插嘴:“看看下面,感觉有些姑娘眼神不对了都……”

    “有吗?”麦小苗好奇地朝台下看去。

    “你给我出去吧你!”说话间一曲已经唱完了,梁红是行动派,干脆一把就把麦小苗推了出去。

    麦小苗顺势扑到了周至的怀里,想着反正都这样了,倒也听劝,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肘子唱得太棒了!以前都没听你唱过!”

    周至一手搂着麦小苗下台,一面跟台下欢呼喝采的人群挥手致谢:“是有好久都没有唱过歌了。”

    “肘子唱得不错啊。”冯雪珊也过来了:“这首都可以灌唱片了,你到凉山来两年,唱歌更有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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