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任性的议员? (第2/3页)
下这件事的人是个亚洲面孔。”
看样子常宁做的事情在有些群体中飞快传播着。
不过这也是常宁有意为之,要不然当初那个女人可没活命的可能。
“我现在已经这么出名了吗?”
常宁假装惊讶地说道。
在美利坚扬名也是计划中的一部分,看样子任务进度正在以他规划的速度前进着。
“当然了伙计!
那些街头帮派虽然可恶,但也是某些人的钱袋子,而你把人家的钱袋子戳破了,人能不着急嘛!
最近警署的人为了通缉你可忙疯了。”
火车显然知道某些情报,兴冲冲的对着常宁说道。
警署?
是了,毕竟是命案,那帮人不忙疯了才怪。
想到自己和“零点”帮的小喽啰在大街上起过冲突,当时路过的行人都是目击者。
这样一来,距离警署的人找上他的时间应该很近了。
就是不知道警署的人敢来州议员的庭院里找他做笔录吗。
常宁倒是不怕自己会被抓进警署。
一来他只是和那个黑人司机起了冲突,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他干掉了“酒鬼”唐尼。
二来呢,他现在可是州议员奥丁森聘用的保安人员,签了雇佣合同的那种,这个虎皮应该会很好用。
即便没有这次的安保任务,常宁也不怕。
他又不是偷渡进入美利坚的润人,护照就在身上带着呢。
大不了他直接上飞机一走了之,灭了一个小型帮派的事迹应该能在马世昌那边留下点印象。
不过除非万不得已,不然常宁是不会就这样返回国内的。
单凭一个小帮派的覆灭,这样的战绩还是有些拿不出手。
马世昌是谁?那是在国际刑警红色通缉榜上前三的大毒枭,所以“零点”帮这样不成规模的小打小闹人家怕是看不上。
所以常宁选择留下来想办法继续让自己的战绩看起来耀眼些。
“奥丁森议员会帮我挡住警署的骚扰吗?”
以议员的地位解决这样的麻烦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问题是议员会不会帮这个忙。
“大概率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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