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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不失于法不避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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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不失于法不避于义 (第2/3页)

京中仕女虽多,但真正让他心神触动的,只有一人!

    薛礼不禁暗自佩服,喝道:“彩!”

    甘露殿。

    李智云烤着火,手中拿着奏疏,边看边打哈欠。

    “陛下,要不要回后宫歇息?”高良忠在旁小声问道。

    “不必。”李智云翻动奏疏,余光落向左下方的三道身影。

    分别是次子承焱,三子承烈,四子承昭。

    嗯,怎么说呢,因为已是深夜的缘故,三个小家伙之中,承焱已经坚持不住,睡眼朦胧。承烈倒是精神抖擞,只可惜迟迟无法下笔,只是看着奏疏发呆。

    而承昭,正在奋笔疾书。

    “咳咳。”

    一声咳嗽,三个小家伙立刻坐直腰板。

    李智云将奏疏随意丢在桌案上,看着他们,问道:“朕问你们的问题,有答案了吗?”

    问题原意,乃是下面送上来的一个案件。

    说有一孝子,侍父母极孝,邻人皆知,但其人烂赌成性,将家中输的家徒四壁。恰逢寒冬腊月,手无余粮,只得卖妻女买粮,以求奉养父母。他老父母不肯,便将这个‘孝子’给告了。

    此案可不好判,因为那个‘孝子’其实并没有犯法,只是他做的事情,有失道德,可他孝顺至极,又容易惹人怜悯,故而地方官不知该如何判决,遂将此案上报大理寺和刑部。

    在大唐,卖身为奴,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只要不是强买强卖,那就不算犯法。

    说来很扯淡,李智云一直在‘禁奴’,但所能打击的不过是那些蓄奴上千的豪奢勋贵,小门小户的‘用奴’,一时半会儿真没办法彻底禁绝,因为那不现实。

    近千年的习惯,岂能是李智云十几年间就能灭绝的。

    他所禁止的‘蓄奴’,其实本意还是为了防止世家兼并田亩,收容黑户,逃税避赋。

    而小鱼小虾买奴伺候自己,实在太多,禁也禁不过来。他所能做的,只有提高大唐子民生活条件,让他们自己远离拒绝此事。

    大鱼易抓,小虾难寻啊。

    三兄弟互相看看,承焱和承烈面露难色,不知如何回答。

    见状,承昭起身走到殿前,躬身一拜。

    “父皇,孩儿以为,那孝子不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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