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三章 采访?当众扒赵美兰的皮! (第1/3页)
PS:审核了,刚放出来,晚了不怨夏天啊!
那女记者刚说完,华十二就提出疑问:
“《百姓人家》栏目组?不好意思我不怎么看电视,你们是干什么的啊?”
女记者还没说话,赵美兰就一脸不耐烦:
“行了啊苏大强,人家摄像机都拿来了,还能骗你不成,你赶紧把门让开,让记者同志进去说!”
华十二摆了摆手:
“我跟你不犯话,我问这位记者同志呢,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
赵美兰习惯性在苏大强面前颐指气使,见后者顶撞她,下意识就要发飙。
女记者连忙说道:
“赵女士,您先别着急,咱们把话说清楚了才好进行采访啊!”
她朝华十二露出一个很有感染力的微笑:
“苏先生,我们《百姓人家》节目组呢,主要是聚焦老百姓的现实生活,致力于调和百姓面临的棘手而复杂的矛盾问题,帮助咱们老百姓解决问题,走出困境。”
华十二恍然点头:“哦,那你们这个节目立意很好啊!”
他原本以为这就和后世那种调解员的节目差不多,但听这记者介绍,这节目好像除了调节矛盾之外,还能帮老百姓解决困难的意思。
他朝那记者再次问道:“同志贵姓?”
女记者拿出自己的记者证给华十二看:
“我姓边,边防的边,是姑苏台的实习记者,您可以叫我边记者,或者小边都行!”
华十二点了点头,却丝毫没有让开门的打算:
“边记者,你看是这样,你说你们这个节目是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走出困境,我呢既没有什么问题,也没陷入困境,就不需要麻烦你们了,那就这么着吧!”
他朝对方笑了笑,退后一步进了院子,就要把门关上。
女记者哭笑不得,连忙用手推着门:
“唉唉,苏先生,我不是说了么,我们是受您爱人赵美兰女士的委托,来调解你们夫妻之间的事情的,您看咱们是不是进去说啊?”
华十二从兜里(储物空间)摸出离婚证给对方看:
“边记者,您恐怕是弄错了,您看看这是我们的离婚证,我们早就不是夫妻了啊!”
赵美兰终于受不了了,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华十二:
“苏大强,你有完没有完?给你脸了是不是!”
华十二一摆手:“我不跟泼妇骂街,既然已经离婚了,就一别两宽,各自安好,你带着记者上门什么意思啊?”
赵美兰还想再吵,被采访助手安抚住了,然后那边记者又对华十二赔笑道:
“苏先生,刚才是我没说清楚,您前妻赵美兰,对你们离婚时财产分配问题有异议,委托我们跟你进行沟通调解,这回您明白了吧?”
“明白了!”
华十二伸出两根手指:
“我只说两点,第一,我们离婚,赵美兰是过错方,我有她自愿放弃财产净身出户的书面证据,上面也有她的签字!”
“第二,我国《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仅适用于基层调解组织,媒体调解不具备法律效力,我这个人比较相信法律,所以我拒绝没有法律效力的调解!”
“既然我和赵美兰的婚姻,已通过合法程序离婚,双方当时都无异议,那事后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华十二说完也微笑着问那记者:
“记者同志,我说的够清楚吗?”
他说着又要关门,那边记者却抢着道:
“苏先生,这期采访可是要上电视的,您要是拒绝调解,那播放的时候都是您前妻赵女士的一面之词,您会很被动的!”
“呦呵,威胁我?”
华十二都笑了:
“小边啊,怪不得你是实习记者,道行还浅啊,那我就给你上一课!”
“根据1997年施行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34条中的规定,电视台制作节目应当客观公正,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你们若未经核实播出赵美兰的不实指控,就是《条例》第49条明令禁止的‘诽谤他人'行为——到时候我投诉到你们上级单位,你们台今年评优资格可就没了。”
边记者都懵了,助手和摄像大哥,都是一头黑线,直冒冷汗。
华十二的话还没完:
“还有小边啊,我认为你刚才的话里带有威胁成分,已经涉嫌违反1997年出台的《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第4条‘报实情、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的规定!”
“现在郭家台《焦访》正处于舆论监督黄金期,你们真就不怕被老崔、老白点名吗?”
“还有我记得,去年《南方周末》曾报道过某地方台记者因类似威胁行为被记协公开通报,那记者最终被调离岗位,小边你还是实习期,我要因为刚才你那句话找你麻烦,你连饭碗都保不住了吧?”
华十二熟悉法律,是因为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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