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零一章 让子弹飞一会!(求追订!) (第2/3页)
“能再说几句吗?”
“崔律师,您的新专辑销量火爆,您对此有什么预期吗?”
华十二摆摆手,笑着往后退了一步:
“我要说的都差不多说完了,而且评议快结束了,我得回去准备,大家等宣判吧。”
“至于专辑销量”他朝那个提问的记者眨眨眼,“抱歉,这里是法庭,与本案无关的事情就不要提问了。不过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你,我玩音乐只是业余爱好,所以销量什么的都无所谓的!”
记者们一片哗然,上一章专辑打破华语专辑所有记录,结果你说是业余爱好?
就感觉让他装到了有没有!
专辑盗版商:这逼让他装的,你还不在乎?你特么都诅咒了好不好!
此时合议庭小组,审判长李建国、陪审员王德明、张淑芳,正在商议。
这件案子因为华十二而受到关注,的确让他们很为难。
要知道这个年代还没有‘疑罪从无’的说法,默认的是‘疑罪从轻’,检方的意见是,既然郭大炮的行为可疑,虽然直接证据略有缺陷,但凭他那些操作,和自己承认过杀人这一点,就洗脱不了嫌疑。
按照疑罪从轻的惯例,不判死刑的话,也得判个十年以上。
可现在还怎么整?
华十二在媒体面前推翻了所有的证据,要是按照惯例再来个疑罪从轻,今天来了那么多媒体,可想而知社会的舆论将会是什么样子?
王德明叹气道:“老李,这案子证据确实不行啊,刀上只有猪血,没人血,这怎么定罪?”
张淑芳附和:“而且华十二那辩护词,引经据典的,要是判有罪,那不被写成冤假错案啊?”
李建国听了两人的意见,点了点头,他已经有了决断。
十五分钟后,法庭侧门打开。
审判长、陪审员重新入庭。
全场起立。
华十二站在辩护席前,目光平静,他注意到审判长手里拿着几张纸——那是判决书。
郭大炮被法警带回被告席,整个人紧张得发抖,嘴唇发白。
审判长敲响法槌:
“请坐。”
全场落座,鸦雀无声。
审判长展开判决书,清了清嗓子:
“现在继续开庭。本案经合议庭评议,现宣告判决如下:”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旁听席上,记者们的笔再次悬在半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大雷犯故意杀人罪,经法庭审理查明”
“第一,物证检验方面。涉案刀具经重新鉴定,结论为‘检出大量动物血(猪),未检出人血’。原鉴定仅做联苯胺试验,未做种属鉴定,结论不完整,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第二,被告人供述方面。看守所内‘我是杀人进来的’言论,无其他证据印证,且被告人在法庭上予以否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之规定,该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第三,其他间接证据。被告人出现在江边、死亡时间重合等事实,仅能证明其有嫌疑,可正如辩方律师所说,相同时间,也有其他路人在场,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他抬起头,一字一句:
“综上所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缺陷,不能证明被告人郭大雷实施了杀人行为。”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郭大炮,无罪。”
“当庭释放。”
旁听席上一片哗然,死者家属则有人痛哭,有人迷茫。
郭大炮,嘴唇哆嗦着,眼泪无声地滑落。
郭小雪‘哇’的一声哭出来,从旁听席上站起来就往被告席冲,法警没有拦她。
她一把抱住郭大炮,哭得撕心裂肺:“爸!咱回家了!回家了!”
郭大炮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他只是死死抓着女儿的手,眼泪糊了一脸。
记者们蜂拥而上,镜头对准被告席,对准辩护席,对准那个站在人群中、正在抹眼泪的肉贩。
“崔先生!请问您对判决结果满意吗?”
“崔先生,请说两句!”
华十二没有躲。他转过身,面对那些镜头,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满意?谈不上满意。”
记者们一愣。
“满意的是,法律给出了公正的审判,不满意的是,我的当事人本来就不该被关这一年多,而且本案真凶,依然逍遥法外!”
“就这样吧,谢谢各位!”他微微颔首,转身走向被告席。
郭大炮看见他过来,松开郭小雪,一把抓住华十二的手,哭得像个孩子:
“国明.国明我.”
华十二拍拍他的手背,笑道:
“行了大炮,是兄弟就来砍,嗯,对我女儿好点!”这词儿太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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