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完善漏洞 (第1/3页)
(大改了一下)
阿苦回到莫城时,已经是一月底。
他正好在盐港看到对刘明峰的审判结果,这期报纸以长文收尾的形式,详细刊载了庭审过程。
这次庭审非常的正规正式,就连国君也派出陪审员来监督。
最高行律院也对这个案件非常重视,不仅事先进行了讨论,还依照程序,给予刘明峰辩护律师和申辩的机会。
令人感慨的是,这也是最高行律院第一次公开庭审,所以主审官都有些不熟悉,整个过程显得有些乱糟糟。
刘明峰的自我申辩,以及辩护律师,也抓住整个案件的关键,与原告律师进行了辩论。
在这场交锋中,话题也聚集在国府有无过错上,有人认为,刘明峰是披着官衣犯的错,那么审的时候,定罪标准是不是一样。
这就涉及一个很难回避的问题,也是行律院所有干部,都无法取得共识的问题。
说到底,这件事情的根源,就在于“刑到底上不上大夫”。不少明国出身的人,在观念中,都很难将官员和一个普通人打上等号。
事情传到颜政耳中,他刷刷就写下:法律面前,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民!法律假如看在职务地位上,而采取不同的标准,那又怎能体现公正精神?古人都晓得“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们这些接受过新式教育的人,怎还会对此事存疑?
就是颜政这句话,使得刘明峰再度获得一个第一,他是东秦历史上,第一个被判处绞刑的官!
间接害死百余百姓,这是要他命的罪过,其余反倒是都可以原谅!
阿苦放下报纸,发出一声长叹,这才不到半年,这第一批新鲜血液中,就有人被吊了秋千。
在报纸上,国君对此事还进行评论,将刘明峰的行为称作是乱弹琴,称他的行为,是头脑发热、冒进。
这篇文章相当于给所有地方官吏都浇了一盆冷水,原本他们还以为,君上和蔼重情义,他们偶尔任性一下没问题,结果眼下才发现,只要犯错了,那么就是牢里有请。
一想到刘明峰,站在一个小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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