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章 我还要 (第2/3页)
,虽然脚疼,但是进了房间之后,金胜曼还是亲自上去玉手研墨,连个侍女连忙铺开宣纸,李庸提笔之后却有些迟疑道。
“写什么?”
金胜曼笑道。
“我最喜欢明月几时有这首长短句!”
以前她就极喜欢这首长短句,这首长短句不只辞藻华丽,十分大气,而且充满了浪漫,尤其是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之前她就很喜欢,而现在更是体验深刻,苏东坡的这首水调歌头那当然是名震千古的大作,李庸经常写,因为长乐公主也极为喜欢,所以李庸立即挥毫泼墨,笔力雄劲,真如金戈铁马,又兼有柔情,金胜曼完全都沉浸在了这幅字里,喃喃道。
“太美了!真是太美了!也只有你的字才能配的上这首诗!”
之前金胜曼就看过这首诗,是出自他们新罗的书法大家之笔,当时她十分的赞赏,觉得字好诗也好,如今见到了李庸亲自提笔写的这首诗,她才恍然发觉,之前她收藏的那幅字根本就是垃圾,回去就可以扔掉了,怪不得李庸说那张信纸不值得收藏,原来李庸真的没认真写。
“怎么样?还算不错吧?”
李庸笑道,这幅字虽然不算写的最好的,但是也算是上乘之作了,要说写的最好的那幅,当然还是他在余杭写的那幅,那幅字才是真正的有感而发,感情真挚,还算不错?岂止是不错?金胜曼此刻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喃喃道。
“我要我要,我还要!”
李庸有些无语的看了一眼金胜曼,你不知道男人最怕这句话吗?李庸只能再次提笔挥毫泼墨。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连写了几幅之后,李庸这才放下了手里的笔,然而金胜曼却有些意犹未尽,她现在突然好想把李庸关到小黑屋里,然后逼着他不停的写,不停的写,一刻都不许停……
每一幅字在金胜曼看来都是无价之宝,是王宫里任何珍宝都比不上的无价之宝,小心翼翼的将每一幅字都收了起来,她准备带回新罗之后,找最厉害的能工巧匠装裱起来,终于完成了承诺,李庸定定的看着金胜曼喜滋滋的将几幅字都收了起来,沉吟道。
“你看天色已经不早了……”
金胜曼点头道。
“是啊,天色已经不早了,我都已经饿了。”
旁边的侍女笑道。
“就知道公爷和公主肯定饿了,奴婢早就让人准备了美酒佳肴,只是刚才看公爷和公主都沉迷于书画,所以没敢打扰。”
金胜曼满意的点头道。
“嗯,那就传膳吧!”
山珍海味,还有来自西域的葡萄美酒。
“很可惜,这里没有一线天这样的美酒。”
金胜曼惋惜道。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并不喜欢一线天,反而更喜欢米酒和葡萄酒。”
李庸笑道,金胜曼听了很是惊讶,毕竟一线天那可是天下赞誉的美酒,两杯美酒下肚,金胜曼的俏脸上升起两抹诱人的红晕,她轻声道。
“你知道吗?王姐就快要到平壤城了。”
李庸有些惊讶。
“新罗女王?如今新罗百废待兴,她竟然要来平壤城?”
金胜曼坦然道。
“她当然要来,王姐还有一些大臣们都很担心,大唐会进攻新罗,李庸,你说,大唐真的会攻打我们新罗吗?”
李庸失笑道。
“攻打你们新罗?为了什么?泡菜吗?”
“啊?泡菜?”
金胜曼小嘴微张,一脸呆滞,李庸摇头道。
“据我对圣人的了解,圣人并没有进攻你们新罗的打算,圣人的确雄才大略,有开拓进取之心,但是除了高句丽,圣人的目光主要还是放在西域,而且圣人这个人好面子,新罗既然是大唐的属国,对大唐一直十分恭顺,圣人不至于无端攻打新罗,就算圣人静极思动,该担心的也是百济啊!你们新罗有什么好担心的?”
金胜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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