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七五章 未来国是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二七五章 未来国是 (第2/3页)

道:“若是由孤钦点,元老院设立还有何意义?元老院成员的产生。孤不干涉,但具体有两点要求。一是选拨有德行的饱学之士,二要清廉公正,不得徇私枉法,否则,罪加一等!

    在此基础上,由南方士族,北方豪族在内部推举产生,至于民间庶族,这cāo作起来较为麻烦,可暂由各州推荐数人,集中到朝庭由列席旁听朝会百姓共同评议,但是,一旦有弄虚作假,禁锢三代!并且还须向推荐主官追责,至少也要罢免,终生不用!

    这个方法先观察几年,争取能琢磨出一有效的选拨机制,如果效果不好,到时再另行修改。”

    郗鉴再次一怔,忍不住问道:“列席旁听朝会百姓?这是什么?”

    云峰微微一笑,把正在试点的列席朝会的基本情况解释了一遍,又道:“其实说了这么多,这只是个过渡方案,孤的设想是,时机成熟之时,将使庶族代表直接由旁听百姓中选出,对天下人负责,而不由各州推举,旁听百姓也将由京城扩大到全国各州,使之固定化,常态化,任期同样五年!

    然后,将立一部根本**,名之为宪法,宪者,法上之法也!任何法规都要以宪法为依据,皇帝作为行政首脑与国家的代表,必须向宪法负责,皇帝与朝庭的一切政令都不得违背宪法!

    至于宪法的内容,孤已拟好两条,将在解决大族超占土地问题之后择机公布!

    其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无论男女老幼,都拥有对自已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与支配权,朝庭与各级官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具体表现为,任何官吏与军卒,和平时期未得屋主允许,不得私入民宅,战争时期,除非有律法规定,否则,一概不得自行占住,而且秦国户籍在册人口中,每个人都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土地及财物安全,不受无理搜查和亢的权利,官府要搜查民居,必须建立在有明确证据事实的基础上,才可以颁发搜捕状,否则,将追责!

    其二,秦国百姓拥有保卫私有财产的权力,持有与携带弓、弩,以及将来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