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章 唯贵族与女子难养也 (第2/3页)
:“我看见了一座伟大的城市,它的荣耀能通达星空。”大臣们问她城市应该修建在哪里,她就让大家去找一个用牙啃门槛的人,在此人所在的位置建城。这座城市就是后来的布拉格,它在德语里,就是“门槛”的意思。
后来,莉布丝女王和普舍美斯生了三个儿子。而由于老大老二都早夭,只有小儿子奈扎米斯尔延续了他们的血脉。因此,这一支家系,就被称为普舍美斯王朝。他们统治波西米亚,直到14世纪初。
据说,普舍美斯在登基的时候,把自己种地时所穿的麻布鞋脱下,保管珍藏起来,并命令属下们也随身带一双麻布鞋来上朝,以此提醒大家不要忘本,告诫他们,农民永远是国家的立国之本,国家的存在价值是保卫农民。
而麻布鞋也因此被视为普舍美斯王朝的圣物,后世历代新王登基加冕之时,都会展示麻布鞋。这已经成为了波希米亚王国的传统。
因此,在当地人眼里,农民出身的国王,并不如西吉斯蒙德和德意志贵族们眼中那样,有出身低贱的意味,反而带有一种神圣性。农民使用的工具和衣服,也经常被作为象征,因此,那种旗子上画着个鞋的农民起义军,才如此多见。
虽然这个传说并没有什么可以考证的依据和来源,但它体现的意思,还是比较清晰的。可惜,这么多年下来,就算统治者们还能看明白其中的告诫之意,也难以再真正听从先祖的经验和劝告了。
失去了对农民的保护和重视之后,王朝根本竞争不过更凶悍的德意志人和波兰人。最后,末代小国王瓦茨拉夫三世在准备征讨波兰的时候,突然被人刺杀。经历了四年的空位和内乱之后,来自德意志地区的卢森堡家族成功取得了王位,建立了新的王朝,直到他们现在这个时候。
朱文奎对此很是感慨,说《诗经》里也讲,“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意思是人们普遍都有良好的初心,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坚持到最后的。曾祖父建立大明的时候,不也是从一个农夫起家,最后成功立国么?看来,不同文明的情况,反而出奇地相似啊。
他还告诉郭康,这么看来,对后代来说,祖先的警告,用处恐怕是很微妙的。如果后代足够聪明,那么他其实不需要那么古旧的提醒,完全可以找到更适合新时代的处理方式;如果后代根本没这个本事,那么就算先祖真的显灵去打他,禁止他胡作非为,也会被他认为是老家伙又作祟了。碰到这种没救的人,是没有办法挽回的。
但是,他再多想一步,又觉得也没有必要过于感慨,甚至因此放弃努力。因为先人的经验总会有人看到,和欧洲不同,在塞里斯,就算直系子孙不行,也始终不缺这种“农民”,有的是能做事的人。而祖先流传下来的经验,也会给这些人巨大的帮助,降低他们所遇到的难度,帮助这些值得帮助的人,去做更大的事业。
如此以来,哪怕大明今后也腐朽败落,他们老朱家也被百姓抛弃,依然会有人记得这些曾经做出的努力、以及对后人的贡献。如此以来,上能保全一些家族的名声,对得起祖先;下能做出一些实事,给整个华夏文明提供一些财富。这样,才算是有始有终吧。
郭康对此也有些感慨。不过刚看完这一段,就发现,朱文奎还记录了另一个当地传说。
这个故事是上一个的后续,说莉布丝女王有一支少女组成的卫队,领头的人叫普拉斯妲。莉布丝女王去世之后,这些女子不满于男人重新掌握统治权,便聚众出走,占领了一座名叫德维纳的城堡,邀请普拉斯妲作为自己的领袖,当起了土霸王。普舍美斯念在亡妻的面子上,一直没有去管她。因此普拉斯妲的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做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普拉斯妲极度厌恶男性,在占领区里肆意虐待和杀害男性村民,把当地风俗完全颠倒过来,要求当地男人服从女人。但另一方面,她也确实受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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