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同路 (第2/3页)
间了,况且揣兜里每天还得给它充电,还不如搞几个对讲机加块手表来的实际。”
这句话倒也没错,现在跟从前已经不同了,需要准时准点的事几乎没有,人们唯一需要知道的,就只有白天还是黑夜,而这二者也只需要肉眼就可以分辨。时间对于这些活着的人唯一的意义,就只有明天,当明天的太阳升起,那温暖的阳光照射在自己疲惫的脸上,他们才知道自己昨天是活着的。
“比起这个,我突然有个地方想去看看。”
几分钟后,三人走出酒店再次坐上了那辆已经和装甲车无异的HM越野,朝着一个他们熟悉的地方急驶而去,而存在于这个方向的那个东西,对他们来说却并不是什么会引起美好回忆的东西。
王耀虽然说要他去市区其他地方看看,可也并未说到底该去哪里,林子风思来想去,却是忽然间想到了过去发生的一些事情。
就在他刚刚把骆冰和那几个学生从学校里救出来朝着天马广场这边赶来的时候,在遇到那条变异犬之前,还发生了一件当时感觉到十分震惊的事。
在马路的对面,小巷中的阴影之下,飞起了一只黑色的怪鸟,长长的翅膀如同电视中出现的鹰。
可这座城市里没有鹰,这种动物早已因为生态环境的变化而濒临灭绝,时不时还会有铤而走险的人扛着自治的猎枪打上几只拿去卖钱。
再者,世界上哪有通体漆黑的鹰呢?
那双红色的眼睛,即使是隔着老远依旧像是俩点灯光一般清晰可见,直到后来飞到一旁有些破旧的高楼上才从惊慌失措的林子风等人身上移开。
林子风还清楚的记得,就在那栋高达二十多层的楼上某个阳台,那只怪鸟着陆的地方,有着一团巨大的不知是什么混合在一起筑起的巢。
车并未朝着来时的路返回,而是朝着酒店南边开去,再不远处的路口处转向径直开向了西边。
路上的丧尸似乎还和从前一样,数量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要么横在路中间,要么贴着街边的墙角游荡。市中心终究是比郊区繁华许多,俩侧的商铺也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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