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三章 胡磊的冤枉 (第1/3页)
我张了张嘴,还想辩解,却被队长递过来的另一份物证照片堵住了嘴——照片上是我的外套,胸口和袖口沾着两处暗红色的血迹,旁边标注着“经检验,血迹为李六子所留”。
“你身上的伤,我们也核实过了。”刑警队长补充道,“脸颊的抓痕、胸口的淤青,还有手臂上的咬痕,经法医鉴定,都符合‘双方搏斗时相互造成’的特征,与你所说的‘被蛇变人袭击’不符。”
“那些伤痕的力度和形态,都是人类造成的。至于你说的‘蛇变人尸体’,我们翻遍了整个黑王沟核心区域,没有找到任何其他人类遗骸,也没有发现异常的生物组织,你所谓的‘妖物’,更像是为了脱罪编造的谎言。”
我当时看着那些证据,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脚底窜上天灵盖。那个蛇变人的尸体,怎么会消失?
现场的蛇尸明明是被那东西引来的,怎么就成了“普通黑蛇”?我身上的伤,明明是和那个妖物搏斗留下的,怎么就成了和李六子互殴的痕迹?
可无论我怎么喊冤、怎么辩解,警察都不为所动。后续的补充调查,更是让“证据链”彻底闭环:
——李六子的随身财物完好,排除劫财杀人;
——现场没有发现任何陌生人的毛发、皮屑,排除第三方作案;
——那块作为凶器的石头,边缘的凹陷与李六子头部的伤口完全吻合,且石头上的血迹分布符合“多次重击”的溅落规律;
——我的供述前后矛盾,一会儿说“蛇变人杀了李六子”,一会儿说“自己杀了蛇变人”,而警方没有找到任何能支撑这些说法的实物证据。
最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我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胡磊的辩解无事实依据,依法判处我无期徒刑。
胡磊说到这里,忍不住又哭了起来:“我真的没杀人……可没人信我啊!”
“他们都说,我杀了人。”
这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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