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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一遇风云便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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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一遇风云便化龙 (第3/3页)

与进去,也只能是以顾问的身份给予建议。

    但是,威廉四世口中的政府独立常设委员会——警察委员会,那可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虽然亚瑟还不了解这个新设机构具体会掌握哪些权力,但是他正好知道一个与警察委员会性质差不多的机构——济贫法委员会。

    济贫法委员会是在1834年《新济贫法》通过后,设立的一个独立于白厅各部的法定机构。

    从理论上来说,它要向议会负责,但实际上济贫法委员会在运作上挂靠在内务部体系当中,由内务大臣负责监督。但在实际运作中,济贫法委员会又近乎独立,不需要逐条听命于内政大臣,而是直接依照议会赋予的法定职权行事。

    换而言之,济贫法委员会虽然不是完全的“独立王国”,但它也不像海军部、财政部等部门那样,由一个大臣直接负责领导。

    而在权力架构上,新设立的济贫法委员会拥有强大而直接的行政权,可以直接命令地方济贫会建造济贫院,并统一管理救济事务和审查地方账目。

    如果论起集权程度,不列颠当下恐怕再难找出一个比济贫法委员会更“专制”的机构了。

    这种制度设计既让政府绕开了下院的临时委员会,也突破了地方治安官和教区对救济事务的传统掌控。

    但就是这样一个在济贫事务上朝纲独断的机构,实际上却只由3名全职委员负责领导,最多再加上下设的秘书处和十余名助理专员。

    而济贫法委员会中那位地位最崇高的委员兼秘书长,凑巧还是亚瑟的老熟人:曾经先后担任过杰里米·边沁先生、前任大法官布鲁厄姆勋爵私人秘书的埃德温·查德威克先生。

    或许是辉格党从济贫法委员会里尝到了独立常设委员会的甜头,看到了济贫法委员会既能发布命令,又能检查账目,还能强制推行改革、惩处不配合的地方官员等等的好处。

    所以,固然济贫法委员会既高效又冷酷,并且还引起了一系列社会争议。但是,从行政层面看,这是每个执政党都梦寐以求的一把快刀。

    它既能替政府承担繁琐的事务,又能让内阁在出现问题时推卸责任,厚颜无耻的甩锅说:这是委员会的意思,而非内阁的。

    从逻辑上来说,这样的做法确实也很符合墨尔本子爵“不粘锅,怕麻烦”的性格。

    对于墨尔本子爵来说,像是亚瑟这样的人,正是最合适的候选人。年轻,却有警务经验。不在下院,却能以委员身份在委员会中发挥作用。既能替政府分担风险,又不会威胁到执政党的社会声誉。

    当然了,以上是站在墨尔本子爵的立场上得出的结论。

    但是,如果站在亚瑟的立场上看问题,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太清楚那是怎么样的存在了。

    自从1834年《新济贫法》施行以来,济贫委员会的三位委员俨然成了全国下层阶级最畏惧的人物,他们的命令能压倒地方治安官,能凌驾在教区牧师之上,能让顽固的乡绅屈服。

    表面上,他们只是挂靠在内务部之下的办事机构,实则却是一个手握实权、独立运作的“常设部”。

    对于亚瑟来说,济贫委员会的权力要比大部分上下两院的议员还要实在,那三位委员除了头衔不是大臣以外,在其他所有方面都等同于大臣,可谓是“不是大臣,胜似大臣”。

    而如果论起他的老熟人埃德温·查德威克先生,由于他身上还兼着秘书长的职务,所以实际上他是把大臣和常务秘书的权力给一肩挑了。

    如果辉格党是打算按照济贫委员会的架构,照葫芦画瓢的设立警察委员会……

    那么,这就意味着……

    从今往后,伦敦与地方各郡的警务,从此将置于亚瑟在内的几位专职委员的监督、审查与指导之下!

    虽然亚瑟不清楚墨尔本子爵有没有给他加加“担子”的想法,让他像查德威克那样来个一肩挑。但是,如果他有这样的意思,那亚瑟绝对是责无旁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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