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议员们在行动(二) (第3/3页)
0余人会后列队前往督署,要求总督刘洪恩代奏请愿书。6月10日,广州各界群众3000余人开请愿大会,要求广东巡抚代奏请愿书,又至省谘议局提出“此次请愿如仍不得请,学则停课,商则罢市,工则休作,谘议局亦不许开会”。6月13日,长沙各学堂学生罢课,要求速开国会,6月16日,3000人集会,通过请愿书,请巡抚赵尔巽代奏。奉天省各城绅商士民等互相联络,拟每城派出1万人,齐集省城要求总督代奏请愿书。6月23日,福建九府二州各界代表4000人在省城开会,呼吁一年以内即开国会,要求总督张汝梅奏筹请愿书。
事实上,在6月17日,朝庭的准议会机构议会资政院即正式召开。议员分“钦选”与“民选”两类,按资政院章程规定各有职位100席。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民选议院有98人,均是地方咨议局互相选举产生。
在资政院举行第一次会议上,国会请愿代表上书资政院,敦促资政院向朝廷施压,是为第三次全国请求开设国会运动的开始,并得到资政院的支持。
资政院开院期间,湖南籍议员罗杰发言:“现在国民之断指、割臂、剜股者相继,皆表示国民以死请愿之决心。”并说:“不速开国会,互选资政院议员不能承诺新租税。”他呼吁:资政院全部议员应赞成通过速开国会案;总裁应从速上奏;政启皇帝应即允速开。议案通过后会场“应声矗立,掌声如雷”,甚有议员跳起而呼“大清帝国立宪政体万岁!”——1906年6月23日资政院投票决议,正式通过专折要求朝廷速开国会。当时出席会议的共有议员141名,25日,资政院总裁溥伦把奏稿连同三个附件,一并上奏朝廷。
7月5日,两江总督、闽浙总督联电各省督抚上奏朝廷表达政见。8日,广西巡抚张鸣歧奏请设责任内阁。10日,东北三省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云贵总督、江苏巡抚、安徽巡抚、山东巡抚、山西巡抚、河南巡抚、新疆巡抚、江西巡抚、湖南巡抚、广西巡抚、贵州巡抚等17省督抚联名奏请立即召开国会,并电请设立责任内阁。
13日,政启最终作出让步,并将各地请愿折电交王大臣阅看,预备召见国会请愿团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