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6章 你是崔家人 (第1/3页)
《尚书》中对于通奸的判罚: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
李慎记不得是什么时候看到过这句话,所以他一直记得。
主要原因可能就是不明白怎么宫刑吧。
大唐是一个开放性非常大的国度,对于男女包容性很大。
女子可上街,过节可游船,在特定的日子女子还可以去挑选自己的如意郎君。
虽然也受到一些德行上的限制约束,但还没有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地步。
就如李慎的姐姐李孟姜,哪年也是认识了周道务。
唯一有约束的就是通奸之罪了,男女在成亲之前不可同房,要保持最基本的礼义廉耻。
自古以来通奸都是大罪,先秦时期,始皇帝曾言,通奸者,皆可杀之,不罪。
也就是说在秦朝,通奸的者人人得而诛之,还不会受罚。
而到了大唐就变成了徒刑两年。
李慎当然知道这条法律,但他觉得也要看情况而定,王连志赵大娘两情相悦,只要成亲可以不予追究。
但眼前的两人确实不能容忍,这崔姓男子已有家室,且并非西州府人,而是来西州做生意的商贾。
宋氏是西州府人士,同样已经成亲。
两人通奸罪大恶极。
“纪王殿下,我与宋氏也是两情相悦,互相爱慕,还请纪王殿下开恩啊。”
崔姓男子见李慎不为所动,也学起了刚刚那一套。
“王爷,此事还是按照律法行事为好,不然事后回去恐有枉顾国法之嫌。
招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王玄策低声劝阻。虽然他也觉得通奸十恶不赦,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大唐的律法就这么规定的,他们也没有办法。
李慎眉头紧锁,思考片刻后对着衙役一摆手。
这两个人物对他来说只是微不足道而已,杀了都没有关系。
但李慎不想惹麻烦,现在他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你是崔氏的人?”
李慎看向崔姓男子。
“是,小人崔浪是崔家人。”男子点头,刚刚确实吓的不轻。
“你是清河崔家,还是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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