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6章 从未见过的死因 (第1/3页)
“是的,颈部皮下出血和搏斗痕迹都证明是他杀。”张林翻开尸检报告的第二部分,“这是颈部皮下出血的病理切片照片,镜下可见明确的生前出血证据;这是心血硅藻检验结果,与现场水域硅藻完全匹配,证实死者是在活着的时候落入水中的。如果是死后抛尸,硅藻不会进入血液循环,这是区分生前落水和死后抛尸的关键指标。”
“死亡时间呢?这对缩小侦查范围至关重要。”李明问道。
“结合多项指标综合推断,死亡时间为7月10日晚上10点至7月11日凌晨1点之间,最可能的时间是晚上11点左右。”张林详细解释了推断依据,“第一,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死者胃内有半消化的米饭、青菜和肉类,排空程度50%,结合食物种类,推断末次进食时间在死亡前4-6小时。据农户刘长根证实,死者7月10日晚上8点左右在他家吃了晚饭,正好符合这个时间范围。第二,尸僵和尸斑:尸僵扩展至全身,强度Ⅲ级,尸斑呈淡紫红色,指压不完全褪色,符合死后6-12小时的特征。第三,尸温校正:直肠温度30.2℃,结合现场水域温度26℃,校正后死亡时间为8-10小时,我们是7月12日清晨5点发现尸体,倒推回去正好是这个区间。”
李明立即对照线索图谱,在7月10日晚上10点至11点的时间段做了标记:“死者7月10日晚上9点半从刘长根家离开,前往废弃码头要账,死亡时间在11点左右,这说明他在前往废弃码头的途中或到达后不久就遭遇了凶手。赵永红说他当时在鱼塘钓鱼,有不在场证明,那凶手就只能是死者要找的第三个人,或者是恰好出现在那里的陌生人。”
“还有一个重要发现。”张林翻开尸检报告的物证部分,“死者右手食指指甲缝内提取到的纤维样本,除了与现场芦苇秆上的黑色纤维一致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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