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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0章 专为恶人辩护的律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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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0章 专为恶人辩护的律师22 (第2/3页)



    检察官反驳道。

    “解释不合理!”

    舒姣面不改色,“而且,笔录制作时没有律师在场,也没有录像,被告人签字极有可能是受到胁迫。”

    “请求法庭依法排除此证据。”

    只要一审中,最关键的证据排斥,孙向阳这案子就好辩得多了。

    再往下,又提及一审程序问题。

    提到这个,舒姣眼眸微眯,再度出声。

    “审判长,一审过程中,法官再三打断律师发言,阻止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且再三反驳律师合理猜测,存在明显偏见!”

    “且,一审判定我方当事人是因激烈情绪失控杀人,判处无期徒刑,明显不合理。”

    检察官皱了皱眉,“孙向阳因愤怒返回重新作案,仍属情绪失控范围,怎么就不合理了?”

    “激情杀人需要即时性。”

    舒姣沉声道:“死者死亡时间为凌晨三点,双方斗殴发生在十二点。三个小时,足够冷静了。”

    “而且,我方当事人在斗殴之后,搜索过打人是否需要赔钱,这证明我方当事人回家就已经冷静下来,并思考后果了。”

    “并不符合激情杀人。”

    检察官:“冷静后,也有可能持续愤怒,预谋杀人。”

    “那请问,有我方当事人持续愤怒、预谋杀人的证据吗?”

    舒姣直接一个反问。

    哪儿来的这种主观证据?

    笔录上倒是有一句——

    孙向阳回家之后,想起刚才斗殴的事还是很生气,深夜一怒之下上楼将周某杀害。

    但是!

    笔录证据刚才都被舒姣排除了,不能用了。

    也就相当于无证据。

    面对法官的询问,检察官摇了摇头。

    紧接着,双方又就“物证链”开始互辩。

    但“物证链”本就不够完美。

    或者说,缺乏最关键的线索,比如,周某死因是额头被酒瓶砸了。

    上一个律师或许不知情。

    但舒姣是专业的啊!

    她看过一审的证据,周某额上的伤口并不足以造成死亡,多半是酒精中毒,或者双硫仑样反应。

    死因就有问题!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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