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零八章 前所未有的实训安排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四零八章 前所未有的实训安排 (第3/3页)

朱靖坤就直接举手询问:

    “父皇,如果一项事务,有的兄弟同意,有的兄弟不同意,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朱简烜理所当然的给了安排:

    “你们兄弟十二个投票,赞成人数超过三分之二的,直接执行并向通政司报备。

    “若是反对人数超过三分之二的,则直接不推行,但同样也要向通政司报备,送到我的办公室存档。

    “支持和反对的人数都不到三分之二的,那就在投票之后报给我做决定。”

    十二个皇帝们听完之后,心中立刻就泛起了各种各样的揣测。

    大部分皇子都下意识的觉得,父皇这次是要考验他们构建人脉圈的能力了。

    在没有额外力量支持的情况下,在所有人地位基本平等的情况下,让其他人支持自己。

    还要在这种情况下,把皇帝交代的事情事情也办好,想想就让人感觉头大。

    他们觉得这是父皇真的要上强度,来做比较认真的筛选了。

    大部分皇子的心态类似,都仍然是竞争性的。

    也有一些心态不同的皇子,此时心中泛起了些许不一样的想法。

    特别是朱靖坤,作为大皇子,本来已经觉得,自己大概率没有机会成为继承人了。

    现在思考问题的角度,对未来的期待的方向,也跟弟弟们稍微有点区别。

    朱靖坤有些不确定的揣测,自己父皇是不是想让皇子们去摸索,在不担任决策人员的时候怎么发挥作用呢?

    自己父皇的习惯,一向是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

    而他的皇子们,完成了学业和实训之后,能力都是足够担任绝大部分官员,他们都是皇族的新一代精英成员。

    但皇帝只能有一个,他们的绝大部分都当不上皇帝。

    在下一代皇帝继位之后,如果这些皇族精英们都赋闲话,那就实在是太过浪费了。

    朱靖坤把自己老爹的心态揣摩的大差不差。

    朱简烜跟大部分儿子的想法不一样,儿子们本能的觉得父皇就是要筛选出一个继承人,其他人都是等待淘汰的陪衬。

    但朱简烜安排的这次实训考核的是他们所有人,而不是为了筛选一个继承人。

    古代历史上典型的皇子夺嫡的流程,首先要有几个最有人望和能力的皇子,主动要站出来参与夺嫡。

    其他的普通皇子和臣子们,可能会选择追随其中的一个皇子,也就是要站队。

    皇子们站队完成之后,就开始无所不用其极的厮杀了。

    朱简烜其实并不是不让他们互相争斗,那是没有办法完全规避的事情。

    朱简烜主要是想规避这个流程的第二点。

    不想让普通的皇子主动自贬身份,不想让他们以臣子身份自居,进而去追随和侍奉其他的兄弟。

    朱简烜未来也准备给所有皇子一定的本钱,让他们全都不需要强行站队。

    让皇子们在不站队的情况下做事。

    并试图让大明未来的政治决策制度逐渐倒向集体决策。

    大明神洲本土的地理环境情况,塑造了追求统一并信赖权威的社会文化。

    这个社会文化氛围之下,没办法直接实现平民共和,强行改过去的结果就是天下大乱。

    本土的自然灾害频繁,自然环境异常复杂,需要中央朝廷有充分的力量,统筹整个天下的发展和建设。

    与此同时,经历了三国两晋南北朝,五代十国宋辽金,这两次大规模的分裂割据战争后,皇帝的神圣性不断衰减。

    再加上基础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百姓识字率不断上升,君权神授那一套早就无法让读书人真正信服了。

    在这样的社会现实和文化环境下,最合适的政治结构就是中央集权配合小集体决策。

    按照朱简烜自己的经验,一个人的思维判断能力是有极限的,难以统筹整个世界的规划并处理重要事务。

    但是如果有资格产育儿决策的人太多,就会导致互相扯皮和效率低下乃至政策反复。

    所以要采用少数人参与的小集体内部决策,决策之后共同执行。

    实际上,前世责任内阁制度的国家,大部分也是这样的决策逻辑,这是经过了时代检验的可行方案。

    在政策的延续性和效率上,比美式的直接民选总统负责制度更高。

    朱简烜准备选一个儿子当皇帝,作为未来的大明决策集体的核心,再找几个有能力的皇子参与决策。

    再让其他所有完成实训,有足够能力的皇子在外部监督。

    但如何让他们之间斗而不破,让他们之间不会自相残杀,是个需要继续仔细思量规划的问题。

    同时还要考虑,不能让过多的宗室成员占据朝堂要职,要给民间的普通人留出足够的上升空间,并共同维护这套制度。

    所以大部分皇子以后不能直接担任行政职务,而是尽可能以皇室财团职务和监督职务为主。

    议会?参议院?检察院?这些名义上的公开权力下面,还要有保障他们话语权和人身安全的基本盘产业和力量。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