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书中的一些内容进行简单说明 (第1/2页)
一、关于海军战舰的分级。
基本以英国海军部秘书塞缪尔·佩皮斯在17世纪末的分级制度为准(后经多次修改):
一级战列舰:火炮100-132门(三层炮甲板),船员900人以上,排水量2500-3500吨。
二级战列舰:火炮86–98门(三层炮甲板),船员750人,排水量2200吨以上。
三级战列舰:火炮74–80门(二层炮甲板),船员500–700人,排水量1500-1800吨。
四级战列舰:火炮50–60门(二层炮甲板),船员320-420人,排水量900-1200吨。
五级巡航舰:火炮32–44门(一层炮甲板),船员250人,排水量600-800吨。
六级护卫舰:火炮20–28门(一层炮甲板),船员180人,排水量400-500吨。
小艇:没什么标准。
在18世纪末,一级和二级战列舰已经成为了象征性的存在。它们虽然能装备大量火炮,但是较为笨重,且三层炮甲板中最上层因为重心位置太高,所以只能安装轻型火炮,在战列舰对轰中用处很小。
而三级战列舰的两层甲板都能装备重炮,火力并不输一二级战舰太多。同时两层甲板重心低,适航性反而比一二级高。
最重要的是,三级舰的造价远低于一二级舰——只有一级舰的一半,二级舰的六成,而战斗力能达到一级舰的85%。
所以从标准74炮的三级舰诞生之后,欧洲海军的主力就是大量的三级战列舰,一二级舰几乎不再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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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反法联盟的兵力问题。
历史上,在1798年前后英普奥等国的确不可能调集47万大军(60万的动员能力同样达不到)。
但在王太子的重击之下,现在的普鲁士和奥地利不得不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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