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小王子》和《灵山》 (第2/3页)
振承造化宁为余,敖指丈夫当如此!
公众实难冷眼窥,头巾虚有杞人畏。
嘤鸣幽谷乐乔迁,栖得高枝终不悔。
二八翁娘八二翁,怜才重色此心同。
女萝久有缠绵意,枯木始无滋润功。
白首如新秋露冷,青山依旧夕阳红。
观词恨不嫁坡髯,万古灵犀往往通。
总之,这样的臭脚都能捧,在刘鑫武看来,以江弦的地位,但凡写的差不点,鲁院也得对着他捧。
不捧怎么行?
堂堂《人民文学》的主编,要是让其他作家超了去,那这论资排辈的文坛可不就乱了套了?
因此不仅得捧,还得大捧特捧,请一群评论家对着这篇掏空心思的研究,必须从这字里行间研究出些花儿来才行。
想到这里,刘鑫武冷笑一声。
“小马,你还年轻,趋炎附势的事情还是少作,巴金先生说过,我们应该说真话,我们更应该主张说真话,问你什么,你就有什么说什么,不用跟我们打马虎眼,这点不好。”
马建一听这话都懵了。
“打马虎眼?您.您是说这篇?没有啊,我说的确实是心里想的。”
“唉。”
刘鑫武痛心疾首的摇摇头,看着马建这模样,为当下文坛的年轻人感到惋惜。
今后的年轻文人都是这样,以后这文坛得是什么风气?
像是马原那样有独立个性的还是太少!
高行健也听出了刘鑫武话里的意思,猜到了刘鑫武心中所想,但他看着马建的反应,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小马,那还在你那里么?”
“《小王子》?”
“对。”
“在,我今天特地带过来的。”
马建从包里取出一份稿子,上面歪歪扭扭写了《小王子》三个字,刘鑫武认识江弦的字体,他知道江弦写得一手很漂亮的字,他的字亦是非常有名气,看字体的话,这份稿子应该不是原稿,而是由其他人抄写而成的一份抄写稿。
这事儿在这会儿的文坛也很常见,稿子发表前靠着抄写在圈子中间来回流传,当然了,这年代人也都比较有素质有本分,没人会干“刨活儿”的事儿。
说白了还是商业化程度不够。
要是后世,出版商哪管你这那,先发了把钱赚到手再说。
但是现在就不行,你这么干,别人都看不起你,圈子里能把你骂臭了。
“我看看。”
高行健翻开稿子,看到写在最前面的献语,看到江弦将这篇献给自己的女儿,高行健一时也忍不住为他的这份父爱而感动。
再看到那句“所有的大人曾经都是孩子,但他们之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
“说的真好。”
高行健忍不住称赞了一句,他一下儿就想起国外大名鼎鼎的“披头士”成员约翰.列侬说过的一句话:
当我们正在为生活疲于奔命时,生活已离我们而去,但希望你能永远记得心底那个脸上永远挂着开心的小孩儿!
约翰.列侬是英国男歌手、音乐家,也是诗人、社会活动家。
他这话和江弦这话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相比之下,还是江弦这句话说的更好:
“所有的大人曾经都是孩子,但他们之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
是啊,谁曾经不是小孩呢,但可惜只有很少数的人现在仍然还是。
另一边,刘鑫武也瞥见了写在献语末尾的这句话,一直绷着的脸色明显有些动容,他摇摇头,悄声提醒自己,献语什么的都是外在的,搞得再花里胡哨,也还是得去注重故事本身。
“我先拿回去读一读吧。”高行健开口道:“明儿我再给你取过来。”
“行。”马建并没什么意见。
高行健将这份《小王子》带回了家里,不多的篇幅很快就读完。
真好!
写的真好!
读完故事最后,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这是一部,他是真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颗行星,编号为B612,它真的是由一名土耳其天文学家所发现,而在这颗还没有房子大的行星上,住着一个极其可人的小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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