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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的足音,天堂的阶梯,夜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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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神的足音,天堂的阶梯,夜空的眼睛 (第2/3页)

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我当时正在报社做记者并写点诗,一副文艺青年的嘴脸。所以我们的作息时间是完全颠倒和错位的。这可苦了我,他老人家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坐在炕上卷他在乡村时一直种和抽的旱烟,卷20-30根装到一个铁皮烟盒里,够他抽一天的了。然后他就去做饭,在此之间,他会一遍一遍地嘟囔:小兔崽子(我属兔),别睡懒觉了,赶紧起来吃饭!

    爷爷喜欢喝点小酒,而且每顿不超过二两,但一天要喝三到四顿。按照现在的说法应该是最养生的方式了一一活血提神去寒。而且爷爷喝酒喜欢热闹,爸爸和我都是爱交朋友的人,所以家里总是人来人往,来的都是客,无论身份辈份,爷爷都要拉上人家喝几盎并配上他的拿手菜:大葱炒鸡蛋、爆炒土豆丝和油杂花生米。来宾们也都乐意陪老爷子乐呵,所以家里常常小酒不倒人声不断。爷爷是我此生见过的最和善、最随和与人缘最好的人,凡是来过我家的人,只要一说起当年就一定会先提到爷爷。他的质朴、善良、谦逊、热情和诚恳几乎是无人能及的。有点像罗贯中最著名的油画《父亲》的形象,但爷爷比他有文化更清癯,毕竟是上过三年初小的秀才。

    爷爷呆不住,总要找点事做。后来爸爸就给他找了个晚上在市供销社打更的活。但他还有自己的副业就是“捡破烂”,捡纸盒子和电线,前者还好轻便干净,后者外面包有胶皮,他常常拿回来放在炉火中烧掉,一阵阵呛鼻的胶皮味搞得家里仿佛工厂的车间一样。当在当地也算有头有脸的爸爸反对他捡破烂时,他会反讽说,嫌我丢你脸了,不就是个处级干部吗?!爷爷只所以这么说是有他的底气的,土改时他就入了党,一直担任小队的会计,可谓老革命也。

    而且爷爷通过捡破烂做了一件与我相关的“大事”,就是因此攒了五千块钱为我娶熄妇用。我几个未上大学的邻居都结婚早,常常带着老婆和孩子来串门,爷爷就会充满羡慕和嘲笑的双重表情和音调:看看人家。也向人家学习学习。别一天没正事。虽然那时的我一脸的不屑,但其实我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让亲爱的爷爷看到我娶妻生女……

    1990年初我所谓弃文从商到了大连,这是我从小到大除了上大学四年、第一次跟爷爷分开这么远这么久。直到2年后的冬季,当时我正和几位前同事和朋友一起出来创业,有一天突然接到姑姑的电话说爷爷病重住院了、让我抓紧回去。我二话没说买了张火车票就往回赶。下了车直奔医院去看爷爷,此时的爷爷还很清醒,见到我就如释重负地笑了。我陪爷爷坐了一会儿唠了一会儿嗑,就说回来途中没休息好,先回家睡一觉。等我回家睡了一小阵,姑姑的电话又打过来说爷爷在找我,于是我又跑回医院,这时的爷爷嗓子里憋了一口痰,我扶着他拍他的背,由于我当时还没完全清醒过来有点迷糊、所以一失手把爷爷摔倒了。等我再把他扶着倒在枕头上,就发觉他老人家慢慢闭上了眼睛,两个眼角流下了大粒的泪珠……

    爷爷临终前还在纠结一件事,说他捡破烂为我攒得五千块娶媳妇钱,被给他剃头的师傅偷走了。其实后来家人发现那五千块钱被里三层外三层地用手卷包着、就静静地放在他生前屋里炕琴的抽屉里……

    《六指(zen)姥爷》

    我对姥爷第一次最深的印象是1975年,我从生活了8年的爷爷奶奶的小乡村回到牡丹江爸妈家。那年的春节我去林海雪原深处的柴河林场过的,最后一段就是坐的《林海雪原》小说描写的小火车。见到姥爷时发现他长着非常人的浓眉大眼尤其那副长寿眉更充满异象。更惊奇的是他竞有六根手指,左手大姆指并列两根手指俗称六指(zen)。后来我问起妈妈,妈妈笑着说你也是六指呀,只不过你很小的时候就做手术割掉了。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的左手的大拇指为什么比右手大姆指窄且软、右侧还有一条疤痕。

    我与姥爷神奇的遗传联系更惊现在2000年一个夏日的黄昏,当时我正与朦胧诗人敬亚和小妮夫妇在郑州住在一栋别墅里,老徐带着我给一位号称杜甫第36代传人的河南开发商老杜做顾问,老徐任总策划,我是董事长特别助理。

    说到那个神秘的黄昏,我刚从公司返回住处,在小区外的大铁门前我不知怎么突然眼前一黑,一头撞在铁栅上,左眼的近视镜片瞬间破碎……

    晚上我接到妈妈从老家打来的电话,说九十岁高寿的姥爷今天傍晚可能因为老糊涂了,那时他住在紧挨着火车道的三姨家,结果一个人不小心走上道轨,被一辆奔驰而来的火车带走了……

    《小城费翔》

    2001年冬的某日凌晨,正在郑州工作的我接到太太从蓝城打来的哭诉电话,她的大弟前夜被害。凶手是河南驻马店人。为防止他潜逃回原籍,我通过部里的朋友找到驻马店公. 安. 局长派员去蹲坑未果。一年后该犯在青海藏匿期间,一次酒后跟女友吹嘘在蓝城杀过人,被举报抓捕,被判死刑枪毙!

    我的内弟乳名大宝,生长于近代名城旅顺,高大𣁽悟,长得神似费翔。出身书香门第,但因家父是新中国第一代鱼雷专家,文. 革.期间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家里人经常被欺负,再加上为了保护美丽的姐姐,所以学会了好勇斗狠,渐渐混迹于社会。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叶,先在蓝城某知名夜总会帮人看场子,后为蓝城一黑白两道通吃的大哥代理经营饭店。记得有一次我和他姐去吃饭,遭几个混子调戏,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从厨房抄起一把菜刀就杀将过来,吓得对方撒腿就跑,他一路大喊着狂追而去。返回时她姐担心地怕他伤着人,他嘻笑着回答:“你傻呀,姐,我是用刀背砍的,没事。”

    不久带着二弟开了自己的夜总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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