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百八十三章【我太想成准仙帝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七百八十三章【我太想成准仙帝了】 (第2/3页)



    忽然,葬域的药田内,有一株仙药飞来,很是玄妙,一株树生出三朵道花,时而化人,时而化作兵器,无比玄妙。

    「这是什麽仙药?」石昊一惊,连葬王对起源古器都忌惮,一株仙药竟然敢飞来,这太不寻常了。

    「他不是药,是一个人。」葬主笑了笑。

    「卖药的。」林仙若有所思,原来是另外一位帝光仙王,难怪有如此胆量。

    界海这一层次的高手,屈指可数,葬主,杀猪的,养鸡的,卖假药的,不过区区四人。

    一念至此,林仙回首,打趣道:「不知葬主道友,当年有什麽雅号。」

    葬主莞尔一笑,抚掌道:「数个纪元前,世人称我为收屍的,不知道友雅号。」

    「割韭菜的。」林仙悠悠一语,他视为黑暗诸王为大药,要进行收割。

    石昊闻言神色古怪,这些盖世强者,外号一个个如此古怪。

    若是以此类推,他岂不是烤肉的。

    三人一药撕破虚空,来到一处古老的殿堂。

    葬域的起源古器就在其中,流淌九色光泽,爆发神圣光雨,太璀璨了,充满了神圣与祥和的气息。

    它有金属质感,也有玉石的光泽,喷薄霞光时,又若太阳般炽盛。

    葬主神色如常,体表生出一层浓郁的准仙帝光辉,庇护他万劫不灭,就算起源古器的光辉也伤不了他。

    林仙则是从容一笑,仙体晶莹如玉,宛若黑洞,疯狂吞噬光辉,起源古器的照耀,在他身上如泥牛入海。

    石昊道行差了一点,证道仙王才是五十万年,在光辉照耀下,不禁闷哼一声,眼眸浮现丝丝黑光,有腐化的迹象。

    「这位小道友了不得,比我那些後辈强多了。」葬主赞叹一声:「能抗这麽久,可以在仙王中号称巨头。」

    石昊不语,用尽全力抵抗这种侵蚀,最终在距离起源古器三丈的地方盘坐下来,开始适应这种黑暗力量。

    「虽是黑暗,可涉足帝道,好生感悟。」

    林仙叮嘱一声,然後递了一枚九色仙丹过去,确保石昊在参悟黑暗的过程中,不会彻底腐化。

    「九色大丹,好东西。」葬主赞叹一声,葬域有生长三生药,作为葬域始祖,他自然服用过这种仙丹。

    「道友手中可还有三生药。」林仙打探问道:「我手中有不少仙王元神,可以炼制一炉。」

    「还剩下最後一份,是我当年修成葬王後剩下的。」葬主沉吟道:「元神有了,三生药有了,还缺几株仙药。」

    「用不着仙药。」林仙指了指卖假药的,意味深长道:「这不是现成的嘛。」

    「妙哉,卖药的把自己卖出去了。」葬主抚掌大笑,称赞道:「如此炼制出来的仙丹,只怕在九色中都属於上乘。」

    殿堂内那一株小树瑟瑟发抖,想要逃走,可面对葬主与林仙两个高手,饶他是帝光仙王的一部分,都无法挣脱,只能老老实实被豢养起来。

    在收复卖假药的後,两人缓缓靠近,走到起源古器侧,葬主眉头一挑询问道:「天璇道友带钥匙来了吗?」

    「钥匙,用不着那麽麻烦。」林仙淡然一笑,提起大罗剑胎,朝着那口起源箱子猛然一斩,无比浩荡。

    用什麽钥匙开启,那都是扯淡,一力破万法,大力出奇蹟!

    葬主神色大变,没有想到林仙如此鲁莽,担心生变,连忙撤退,来到了与石昊一样的距离。

    「轰隆隆!」

    鬼哭神嚎,天崩地裂,无数异象浮现,原本神圣的光辉褪去,露出黑暗的本质,甚至显化出接引古殿,映照了一片浩瀚古史。

    在帝剑之下,起源箱子如花瓣一样绽放开来,带着无尽的光雨,九色仙光冲天,裹挟最本源的黑暗冲刷而来。

    「帝冠!」

    「头骨!」

    葬主与石昊望着起源古器,忍不住惊呼一声,箱子内,竟然是以头骨打磨而成的皇冠。

    「果然是它,一为骨骼,二为头颅————」

    林仙轻叹一声,祭起了那一团熊熊燃烧的准仙帝火焰,与诡异的帝冠抗衡,浩荡气机冲刷鼓动,足以震动诸天。

    强如葬主,此刻神色都大变了,好在他不再战场最中心,有林仙顶在最前面,葬主修出的那一层准仙帝光辉,庇护他与石昊。

    帝冠璀璨,如一片浩瀚宇宙界域坍塌而下,要定住林仙,紮根在他的头颅上。

    「一件帝兵也敢作乱,让道祖来!」

    林仙大喝一声,伸出晶莹的手掌,环绕帝火,愈发璀璨起来,携带诸天信仰之力,要徒手接帝兵。

    哗啦啦,光辉璀璨,帝冠镇压而来,化作无尽的杀劫,那种黑暗本源,竟然比帝骨都要多。

    「这就是准仙帝层次的力量吗?」

    石昊心神震动,目不转睛,死死盯着这一幕,他初入仙王巨头,对前方感到迷茫,帝冠出世,为他指明了道路,坚定了道心。

    世间有帝,有人可以成帝!

    「再退!」

    葬主境界更高,瞬间把握住了战机,感应到了终极碰撞,神色一变,大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