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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4章 分身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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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24章 分身乏术 (第1/3页)

    张俊打电话向马红旗汇报,说抓到了凶手。

    马红旗听罢,重重的嗯了一声:“抓到了?那很好!一定要严加惩治!顶格判决!伟豪受的伤,最起码是轻伤级别,要判他们三年有期徒刑!”

    法律上所说的轻伤和日常理解的皮外伤不同,它是指经司法鉴定达到‌轻伤一级‌或‌轻伤二级‌的损伤程度,这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马红旗是南方省的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对刑法当然熟悉得很,所以他才说,要给那几个人判三年的刑期。

    他当然也想把那几个人判得更严重一些,但那毕竟是在东海省,不像在南方省这边好操作,他担心自己要求过高,会给张俊带去不必要的麻烦。

    张俊道:“姑父,请你放心,我们一定会秉公处理,给他们以严惩。”

    他没有把话说死,因为最终怎么判决,得由法院说了算。

    张俊和马红旗一样,也想将那几个人进行重判。

    这也是他对程百良说过的话。

    可是法律程序是必须要走的。

    张俊对下严格,面对马红旗时,却不能把话说死了,以免自己被动。

    马红旗道:“小俊,三江市的情况如此复杂,你在那边还好吧?”

    张俊道:“姑父,其实哪里都会有搅烂一锅粥的老鼠屎存在,这个很难免的。我在三江待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我以为,三江市的民风是很淳朴的,工作也很好展开。对了,姑父,我回南方省城了。”

    马红旗道:“你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

    张俊道:“刚到不久,我来这边办点事,顺便回老家看看妈妈。不知道你这几天有没有空?我想去看望你。”

    马红旗语气一缓:“有空,你随时可以来找我嘛!就算我再忙,你来了,我也得先抽空见你。”

    张俊笑道:“好的,我回老家之前,先去看望姑父。”

    马红旗道:“小俊,你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做事用功,肯下功夫,你获得成功是必然的。我家伟豪要是有你一半的好,那我们就知足了。”

    张俊心想,马红旗还在拿我跟伟豪比较。

    大人嘴里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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