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有带路党是方便 (第1/3页)
“好!”
巴托托一声大喝,干劲十足地道:“等咱们活捉了叙塞姆,狠狠踢他的屁股,再打进诺佛斯。”
这副样子,哪还有诺佛斯上将的本分。
伊蒙小小无语,同时暗自庆幸,碰上这么个“机灵人”。
巴托托是诺佛斯上将,并且是常年野外拉练的狠人,对于诺佛斯的地理熟悉到犄角旮旯里。
有了他带路,才能绕过诺佛斯的监视,朝小路进入诺佛斯丘陵。
而他这次只带了三百多斯拉克人骑兵,适合长途跋涉和急行军,在丘陵地追赶叙塞姆部卡拉萨。
剩下的五百多斯拉克人骑兵驻守娜·萨星,交给单朵轲统领。
娜·萨星是他选中的据点,城市废墟里还有被俘的一千七百人诺佛斯士兵在干苦力,需要人手看顾。
他这边有沃米索尔,三百多斯拉克骑兵都是为了捉俘虏而带。
至于巴托托是如何调成这样的…?
伊蒙在垂钓过瘾后,召见被俘的巴托托。
初时,这个酷似矮人的诺佛斯上将骨头很硬,嘴巴也很臭。
但在单朵轲的铁拳…
伊蒙的好言相劝下,他幡然醒悟,决心加入反大胡子僧侣的队伍。
并不是说他是反骨仔、软骨头。
巴托托出身诺佛斯的古老血统贵族,叔父辈有人担任过总督,本身是诺佛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实权上将。
相当的有实力。
这一点,从他能在大胡子僧侣严格约束下,还能留胡子就能看出来。
而伊蒙能劝降他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他那一撮灰色粗胡子。
诺佛斯除了僧侣,不允许任何人留胡子。
但巴托托偏偏喜欢自己的粗胡子,担任上将后一直缩在诺佛斯丘陵野练,偷偷的留胡子。
为此,他放弃了选举总督的机会。
哦,对了。
巴托托今年23岁,被当作饱经沧桑的中年,只是因为长的实在太老成。
在伊蒙答应进攻诺佛斯,杀光大胡子僧侣和总督会议,破除僧侣制定的男人不准留胡子、女人必须剃光头的糟粕后。
巴托托愣了三秒,毅然决然的选择加入。
不要觉得奇怪,他会为了这样的理由背叛自己的城邦、传统和信仰。
诺佛斯是一座自由贸易城邦。
自由贸易城邦的重点是什么?
当然是开头的“自由”两个字。
不会有人以为是“贸易”吧?
自由贸易城邦的前身都是古瓦雷利亚龙王的殖民地,末日浩劫后,推翻自由堡垒帝国的残酷统治,恢复了稍微正常的奴隶生活。
“自由”一词,就是自由贸易城邦的政治正确。
哪怕“贸易”才是自由贸易城邦的核心,也得先把自由两个字打出来。
因此,诺佛斯的贵族平民从不缺少对外界的了解。
在其他城邦、地区和大陆都有男人留胡子、女人留头发的爱美传统下,诺佛斯的传统显得十分苛刻。
遑论还有三口巨钟,控制着贵族平民的起床、吃饭、睡觉,甚至上床的时间。
如此高压环境,怎么会少得了逆反心理。
好比,巴托托就喜欢留胡子。
外地人都能留,连路过诺佛斯的商人、雇佣兵都能留,偏偏他们本地人不能留。
巴托托不喜欢。
他爱自己刚留不久的灰色粗胡子,爱叔叔家被献给神庙献祭的小堂弟,爱总是对着假发长吁短叹的活着的母亲……
当然,这都不是他选择造反的主要原因。
谁都不是傻子,怎么会为了这些东西,连命都不要了。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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