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郡守被终身监禁 (第1/3页)
这事到了现在国外还没有发现,一旦发现了会登报渲染的,那样,必定给大德国外贸事业造成沉重打击。
如果国家的信誉下降了,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这个郡守实在是毁灭国体的奸臣。
他曾经自缴罚款还缴了三倍,蒙蔽女皇和大臣,实在是欲盖弥彰,属于欺君罔上。
制造假金币,娶小老婆,卖官弼爵,收受贿赂等项合并重罚,应该斩首示众。
但郡守是皇亲国戚,制造假金币造成的后果,现在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但牵扯金枝公主皇家人的关系,不能做得太绝,免得念旧的国民和皇亲国戚对女皇有什么不满。
最后的处理结果是,郡守下狱,不逢大赦就不放出来,等同于终身监禁。
没办法,虽然前朝的规矩几乎都废弃了,可皇亲国戚犯罪从宽的特权还是保留下来了。
两个小老婆和她们的父母,既然违反了《妇女儿童保护法》也不能放过了。但两人提前就了解到了,金喜玲的父母是这样的,确实应该得到惩罚。
另一个姑娘是一家的养女,养母是管不了养女的,养女是抛弃了养母的,养母并没有在养女这里得到一丝一毫的好处。
后来,养母成了举报者,得金币也是应该的。
那一个养母因为被郡守包养了,再也不理她了,养老变成了水中月镜中花,自觉没有了指望还要上吊自尽的。
是后来还对马宝山两人说了郡守的事情,属于举报有功,如果处罚她就没道理了。
至于每一家的男子就有一个当县令的,在养女这里是没有的,当县令的是金喜玲的表哥。
金喜玲看闺蜜家里没有男子,好糊弄她说:“既然郡守大人答应了给你我家人一个县令,你家又没有男子,就把你的名额让给我吧,我表哥二十多岁,还是读书人,他当县令正合适。”
“也不是白让你吃亏,等到郡守不要咱俩了,或者郡守悲古﹝死﹞以后,反正咱俩的事情別人也不知道,我给你做媒人,你就嫁了我表哥做我表嫂……”
其实,她是被金喜玲糊弄了,她表哥做了县令以后,不到半年就娶了新媳妇。
金喜玲的父母被重打***板,两个县令的职位被剥夺,当县令的追索回所有以前领发的俸禄,每人罚金币一百。
其余贪赃枉法的事情,就得做另案处理了。
金枝公主对公公造假币虽然不知情,却是购买机器加找了操作人员的罪魁祸首,具有监察失职的嫌疑,等同助纣为虐。罚款三千金币,禁止商业活动一个季度,其余免除一切刑罚。
两个假金币制作操作者,被金币蒙蔽了双眼,破坏国家金融秩序,即刻斩首。
一切参与其中的知情者,供应黄金和锡块的,用商业活动做掩饰兑换假金币的,斩首了两个贡献突出的人。其余也干过这些但罪过较小的,都要连带下狱,罚没家产。
當铺和粮油店之流的知情者,罚没家产,并重打三十大板。
这样的人有二十多个,不分彼此的重罚。
这个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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