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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刘备赐婚,李翊感慨:大王真是害苦了微臣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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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6章 刘备赐婚,李翊感慨:大王真是害苦了微臣呐 (第1/3页)

    却说刘备幸王驾于河北,让李翊当面与反对新政的群臣对峙。

    李翊乃出声询问,谁有异议?

    当先站出一人,乃司徒王朗也。

    王朗之所以能当上如此高官,是因为他本身资历就够。

    作为原来的会稽太守,那已是两千石的高官了。

    后来到刘备手下任职,担任谏议大夫,又因政绩卓越,迁任为了司徒。

    作为《演义》里被武侯骂死的小丑,历史上的他被誉为是:

    ——“文博富赡,诚皆一时之俊伟也。”

    其性格严谨慷慨,多立威仪,恭俭节约。

    就算因婚宴而收到的礼物,也坚决不受。

    正是这样一个严谨传统的人,代表了“守旧”一派。

    他认为李翊推行的新法,太过超前。

    更别提刘备受封于“齐”,齐本就是礼仪之地。

    在这里搞新政,把鼓励寡妇改嫁,纳入宪法之中,简直有辱斯文。

    这是对孔夫子的儒家士人们的公然挑衅!

    只见王朗当先出列,靴子踏得地砖铿然作响。

    “老臣死罪。”

    王朗银须颤动,“《礼记》有云,‘壹与之醮,终身不改。’”

    “今丞相欲坏此千年礼法,是要我华夏妇人皆成朝秦暮楚之辈耶?”

    “若以律令坏此纲常,无异于率兽食人。”

    “老臣恳请丞相三思。”

    李翊广袖轻拂,朗声对道:

    “王司徒来我河北时,可曾看见城头巷末,多寡妇孤儿者?”

    “此辈家中男子,受战乱影响,或填于沟壑,或战死疆场。”

    “独剩孤儿寡母,无依无靠。”

    “老妪拾穗于霜田,幼子溺毙于寒井。”

    “难道司徒非要强求‘贞节’,而不顾这些人的死活么!”

    御史大夫华歆见此,赶忙上前解围,说道:

    “……丞相此言差矣,此辈虽然可怜,但岂可将此事写入律法之中?”

    这是保守派的核心论点。

    我们可以不歧视寡妇,但把鼓励寡妇改嫁专门编入律法之中,甚至由政府亲自出面来保护她们。

    这未免就有些矫枉过正了。

    对此,李翊只是轻捻胡须,淡淡说道:

    “昔萧何入秦,先取律令图籍。”

    “治乱世当以活民为先,而非是以颂经为要。”

    这……

    仅一句话,就把华歆怼的哑口无言。

    因为华夏从古至今,“民”永远是政治核心。

    其他任何问题,都得靠边站。

    李翊也没说几句话,就把率先出战的王朗、华歆两个守旧派怼的哑口无言。

    中或有不服者,见两位大佬都已经败下阵来,他们又怎敢上去自讨没趣?

    全都坐在原处,一言不发。

    见无人再有异议,李翊大感无趣的同时,也对此次会谈做了一个总结。

    “我知尔等守着旧礼,但非常之时,当行非常之制,此自然之理也。”

    “公等亦是饱读诗书之人,坐于庙堂之上,也当时常睁眼看看底层民众之苦。”

    “怜荆襄寡妇之泪,哀幽州孤儿之啼。”

    “而非是在这里空谈大义!”

    满座皆寂然,低头无语。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公等为官,当思之,多为百姓考虑考虑。”

    好!

    听到这里,刘备终于忍不住站起身来。

    他原本在旁“观战”,并未有插手的打算。

    但万没想到这次辩论,竟成了李翊个人的一场教育大会。

    刘备听到妙处,当下也忍不住站出来,说几句自己的心里话。

    “丞相所言,甚合寡人之意。”

    “如今这天下确实已远胜十年之前,公等身居高位,饱享清福,似乎忘了自己的本职工作。”

    “有句话,寡人时常念叨在嘴边。”

    “公等也勿嫌寡人啰嗦——”

    “古今成大事者,莫不以民为本,以民为贵,以民为重,君轻而民贵啊!”

    “不管丞相的新政有何弊端,只要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寡人以为,并无不可行之处。”

    众官笔直地站在原地,各自低头,竖起耳朵听着刘备的训话。

    待其讲完之后,乃齐齐拱手,异口同声地说道:

    “大王金石之言,我等铭记于心。”

    这次新政的推行,最终以刘备、李翊君臣二人的合力施压,而成功得以敲定。

    其实,这次新政的内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它并没有触及到人们的蛋糕。

    之所以会招来以孔融为首的士大夫的反对,还是应了那句话:

    ——“衣食足而知荣辱,仓禀实而知礼节。”

    说白了,就是这帮人好日子过久了,才会去关注这些东西合不合礼法。

    要换作十年前那年年动乱,朝不保夕,甚至连饭都吃不上的年代。

    谁管你寡妇嫁不嫁人呐?

    这次改革,只能算是刘备李翊君臣,对百官们的初步试探。

    当未来真正一统天下,要动大佬们的蛋糕时,那才是真正的挑战!

    随后,

    刘备唤来李翊、陈群,与此二人共同商议具体的宪法章程。

    “……丞相之策虽善,然当执其中。”

    “过则为曹氏之政,徒惹民怨。”

    “宜慎之慎之。”

    “寡人一再强调,操以急,吾以宽。”

    “操以暴,吾以仁。”

    “操以谲,吾以忠。”

    “每与操相反,事乃可成耳。”

    “切不可因小利而失信义于天下。”

    李翊对答道,“大王明鉴。”

    “夫曹操之失,在强聚寡妇配将士,致有司为充数而夺人妻子。”

    “今臣所奏,唯劝非迫,如春风化雨,任其自然耳。”

    与曹操强行将寡妇聚在一起,由政府分配不同。

    李翊只是专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妇人再嫁,它是不带有强制性的。

    “……善。”

    刘备满意地点了点头。

    “只是具体章程如何,丞相宜慎思之。”

    “国家之财赋,未可尽用于此。”

    言外之意,就是让李翊一定要控制好预算。

    齐国再有钱,那也不能乱花。

    一个国家每年的开支是多方面的,一旦一方超支了,就得拆东墙补西墙。

    最后把国家财政弄得一团糟。

    这方面,陈群是专家。

    刘备便询问陈群道:

    “长文可先为我言。”

    陈群一捻胡须,缓声说道:

    “昔勾践治越,以生聚为要。”

    “生女赐酒二壶、豚一只。”

    “生男赐酒二壶、犬一只。”

    “三子以上,则官给乳母。”

    “按《盐铁论》计,其值堪比今之五十万钱。”

    “故得‘三千越甲吞吴‘’之盛。”

    越王勾践,为了鼓励生育,也是无所不用其极。

    只有生孩子,就给补助。

    言罢,陈群又举一个反例。

    “高祖定律:”

    “女子年十五至三十不嫁者,岁征算赋百二十钱。”

    “民多鬻女以纳,路有弃婴。”

    由于汉初人口骤减,刘邦为了鼓励生育,采取的措施就简单粗暴许多。

    直接以罚款的方式,规定女子如果十五岁到三十岁不结婚的,就要缴纳单身费。

    如此一来,就给平民百姓增加了极大的负担。

    有许多家庭为了避税,干脆直接把女儿卖了,酿成了许多悲剧。

    所有陈群的意思就是,这种鼓励寡妇改嫁的政策,既不能急也不能缓。

    陈群挥笔,很快拟定好了初步的章程。

    其大体为,

    一,凡有寡妇再嫁者,赐其「安家钱」三缗。

    凡是领了安家钱的,都要记名登册,每人限领一次。

    防止有人故意骗政府钱财,反复休妻卡bug。

    二,免新婚夫妇赋税一年。

    此举依然是政府出台的福利,鼓励寡妇再嫁。

    三,许寡妇自择夫婿,由官府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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