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当真是“父慈子孝” (第3/3页)
口口声声从家法上原谅了他杀死男宠梁孺的罪过,事后却翻脸,说什么“家法可容,国法难恕”。
然后用自杀就是对父母不孝的由头震慑住了老实的刘涣,最终这老东西竟派人将他押送雒阳,以“法不阿贵”为由,请朝廷依律严办!
宗室子弟犯法,自然不能交由廷尉府审理,按例应由宗正卿刘虞处置。
只不过刘虞也有些头疼。
作为世祖光武帝五世孙,论辈分,他是当朝宗室中当之无愧的尊长,威望足以裁决绝大多数宗族内务。
但总有那么几件奇葩事是让他也倍感棘手的,譬如刘普和刘晔父子……当真是“父慈子孝”。
若论情理,刘虞心底是完全站在刘晔这一方的。
老刘家,尤其是天子这一支,人丁本就不甚兴旺,若是再沾染这等腌臜污秽的男风恶习,该如何开枝散叶?
何况刘晔还是奉母遗命为之!
可若论法理,刘晔确实有杀人的罪过。
纵然杀的是个身份低微的奴仆,纵然是奉母遗命杀之,本意又是为了父亲,完全符合为孝义而杀人的初衷,却也抵不过一条人命。
春秋决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为孝义而杀人最多只能算作从轻发落的理由,而非不得免罪。
若刘普不闹大,不上奏,这事根本无人追究。
即便有人检举,也不过申斥几句了事。
可刘普这厮偏要闹到朝廷,话里话外,竟有要求重惩之意!
刘虞心中早已将这不通情理的老匹夫骂了千百遍。
若是成年人犯法也就罢了,治罪一个八岁的孩童?
别说是刘虞了,翻遍宗正府两汉以来的所有文牍案卷,也找不出这样的先例!
即便是当年那几位谋逆的淮南王,其未满十岁的子嗣也未被诛杀,反而承袭了王位封国以不使香火断绝。
这烫手的山芋刘虞实在捧不住,何况此刻正是一个特殊的时期,朝廷恰好在商议修订有关私奴的律法。
因此刘虞不得不硬着头皮,将此事原原本本上奏天子,恳请天子圣裁。
(24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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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晚上吃坏肚子了,急性肠胃炎在医院刚挂水,按照家里人的说法脸色都疼得发白了。原本已经写得差不多了,凌晨会把昨天的更新都写完再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