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经营许可证 (第2/3页)
人群,见入城的百姓多是赶着车或是背着空箩筐,几乎都是入城采买。
若非消费能力逐渐提升,他们又怎会频繁进城采买?
乡间集市固然便利,但货物种类终不及县城齐全。况且,盐、铁、丝、酒、粮这五类商品,不允许在乡间临时搭起的棚子里进行交易。
市舶司的市司下专设盐、铁、丝、酒、粮五科,严格管控。
凡经营此五类商品者,必须获得市舶司的经营许可证,悬挂市舶司授予的特许匾额并在商铺内张贴经营许可证的文书。
丝、酒这两项确实是暴利产业,故而朝廷必须要将这两类商品收归国家管控。
丝类商品的涵盖范围极为广阔,不单单是丝绸,其余绢、缣等各类丝织布匹都必须列入管控,哪怕是最劣等的麻也同样如此。
麻是底层平民百姓过冬御寒之物,若不严加管控,难免有奸商在小冰河期的严寒冬日囤积居奇,以高于过往十倍乃至百倍的价格售卖来牟取暴利。
刘辩对商贾的态度颇为复杂。他愿意扶持商业,但绝不信任商贾的操守。
商贾重利,其中虽有个别良善,或出于善心或为名声而行善事,但这个阶层大体多是不仁不义之辈。
松开有形的枷锁,再铐上无形的枷锁,方是御商之道。
其余盐、铁之物更不必说,前者是生活必需品,后者则除了是军需品外还是农具等所需材料,盐铁官营是绝不容动摇的国策。
至于粮食,谷贱伤农,谷贵伤民。
朝廷固然设立了平准仓,以维持粮价均衡,但过往平准仓多次停运的也正是因为运营成本实在太高,是不盈利的纯慈善项目,每年亏损数十亿都是常态,最终难以为继。
所以朝廷若要长久维持平准仓的正常运营,必须要节流。
刘辩想不出什么节流的法子,他唯有截流的法子。
以往,小粮商是直接派出人手从当地百姓手中收取粮食贩卖,大粮商则是通过一批负责从百姓手中收粮的中间商手中收粮。
大粮商光是某个县的一座分铺,囤聚粮食便有千石,若是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屯粮又岂止万石?
放眼大汉一百零五个郡国,不知囤积了几百万石粮食。
而这些粮食即便人手再多也难以从百姓手中收取,百姓也未必愿意将粮食卖给他们,若是交易有了问题,到县府告状都麻烦。
因此,大粮商收粮往往需要本地的中间商从中斡旋,由中间商从百姓手中集中收取多余的粮食,再由中间商贩卖至大粮商手中。
如此做法,商贾虽然被赚取了差价,但却节省了时间和人力,而且这部分差价最终会转嫁在买粮的百姓身上。
如今,市舶司将粮食贸易纳入管控,杜绝了中间商赚取差价。
至于人力消耗,由各里长、亭长、乡啬夫从有意愿贩卖余粮的百姓家中收粮,按照市舶司在《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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