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2章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第1/3页)
“周法官,这就是我的想法。”
坐在周云对面的周法官眉头皱了起来,他已经理解了周云的意思,但他是真的没想到对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和临上县法院那边商量,让他们判决的时候留一点钱,这种要求真的,他过去这么多年从来没听说过。
或者说,以前从来没有过和周云这样,把执行问题提到一个这么重要程度的律师。
意思就是说以前的律师基本上不会考虑这个案子之后的执行问题,他们只会把执行风险告知到位。
如果当事人还要继续打官司,那他们也不会多说什么。
只有周云只有周云才会这样,在打官司的时候就把执行的问题充分考虑进去,并且做出一系列措施来保证执行。
客观的来说,这种想法肯定是更好的,毕竟就如同周云之前说的那样,如果一个案子只有判决而没办法执行的话,那确实和废纸也没什么区别。
但周云的这种想法,在之前的视频里被传播出去之后,却引发了很多同行的一致批评。
大家都认为执行问题和律师没有关系,都认为那是法院执行局的事,执行难那是法院自己没做好。
况且律师本身也没这个权利,现在申请个调查令都那么难。
认为周云这么做是在哗众取宠,强行让律师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
律师只要在之前把执行风险进行充分告知就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除此之外,律师没有必要多做什么。
这种说法有没有问题?其实也没问题,毕竟确实也是这样,法律没有规定律师必须得帮着当事人考虑到执行问题。
只是周云考虑的不一样,他和这些律师们的想法恰恰相反,执行问题才是一切的根本。
普通人打官司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拿到那张判决书吗?当然不是。
他们都是为了成功的维权。而如果没办法执行,那打官司的意义在哪里?是为了掏律师费和诉讼费吗?
诚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执行难,这个律师们也没办法左右,但是周云考虑的是,这些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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