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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5章 经典的开窗理论(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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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85章 经典的开窗理论(二合一) (第3/3页)

设立这个居住权的。您觉得呢?”

    徐宏宇看了看面前的周云,又把电脑上录入的相关信息看了看,然后开口道:“周律师您有什么话可以直接说。现在不是在法庭上,只是我们两个人私底下的交流。”

    周云听到这话,顿时笑了,有门啊。

    私底下交流当然好啊,私底下交流那可比法庭上的交流,方便多了,有些话在法庭上没办法说,但私底下可以随便说。

    于是周云直接开口道:“程浩用那样的方式设立了居住权,然后他明知自己的这个居住权有问题,却在卖房子的时候一句话都不说,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他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欺骗他人的行为呢?”

    “他把这套房子卖给于小慧的行为,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存在合同诈骗的嫌疑?”

    两个案子,周云从来都没有想过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他很清楚,靠民事手段没办法解决这两个案子。

    现在王强的这个案子已经有了结果,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趁热打铁,利用这个机会把程浩合同诈骗的罪名给坐实了。

    为什么之前不报案?因为之前的时候没证据,什么都不知道,这样去报案的话,公安机关基本上会告诉你:这是民事纠纷,建议去起诉。

    为什么会这么说?很简单,虽然周云之前已经查出,对方居住权的设立存在瑕疵,但是,居住权设立存在瑕疵,并不影响该居住权已经登记的事实。

    换句话说,居住权可以撤销,但是你们买房子的时候,他已经登记了,这就不存在欺诈的问题,因为已经登记的情况下,你是没办法说人家骗你的。

    但是,有了王强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至少现在程浩那边已经有了合同诈骗的嫌疑。

    徐宏宇眉头紧锁,看着材料,好半天才开口道:“但是周律师,现在证据依旧不够充分啊。”

    “不管怎么说,居住权已经登记的事实是没办法否认的。”

    周云再次笑道:“对啊,居住权确实是登记的,但正因为这一点,程浩应该比谁都清楚,他这个居住权有没有问题。”

    “换句话说,他的居住权从始至终都是假的,如果他没有诈骗的想法,那么他在把这套房子卖给于小慧之前,就应该去把这个居住权撤销才对。”

    周云的意思很简单,这个居住权是假的,它的设立并没有任何理由,单纯就是为了对抗执行而已。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卖这套房子肯定得撤销居住权,但是程浩却没有,反倒继续让这个居住权保留了下来。

    而且他还精心挑选了客户,也就是于小慧这一家子熟人,因为只有熟人才不会去查这些。

    再加上他之前保证这套房子没有任何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大可能于小慧一家真的不会去查,会直接把房子买下来。

    而情况也和周云说的差不多。

    民刑交叉案件就是这样,你说是刑事案件也行,你说是民事案件也可以。

    但是这个类似的案子,周云在前世遇到过,最后确实被定了合同诈骗罪。

    而徐宏宇的担心也是有道理的,因为以现在的证据来看,还真的不算充分,在证明程浩确实存在诈骗故意方面还不够有力。

    法院这边要是直接移交犯罪线索,会有点不太妥当,所以徐宏宇现在很为难。

    周云这边想了想之后,随即又开口道:“徐法官,那这样吧,反正这个案子也是你来主审的,那么我们在后续开庭的时候尽量让程浩来出庭。”

    “到时候在庭审过程中我们来找出其中的问题。”

    周云在“找出问题”这几个字方面刻意加重了语气,那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徐宏宇闻言,想了想之后点点头,如果单纯只是在庭审中做一些确认的话,那确实还是可以的。

    而周云这边,看到徐宏宇同意,同样笑了,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能直接让法院这边直接把犯罪线索移交了,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先开窗,要是不能开窗再开门,这套路用一辈子都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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