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多管齐下追索文物 (第2/3页)
物定性,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搜集证据资料、法律依据,并与外交手段配合索回。但由于年代久远,很多文物流出的确切证据很难搜集,这也成为法律技术上的瓶颈。
2002年12月9日,巴黎卢浮宫、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等19家欧美博物馆、研究所又发表了《关于环球博物馆的价值的声明》,拒绝将文物艺术品归还原属国。
至此,国际公约更加形同虚设。
林如海看完资料,就听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明达正在发言,“……对于那些明火执仗抢劫的文物,只能在国际公约的框架底下通过法律、通过正常的渠道去追索,绝对不能买,如果买了的话,反而变非法为合法,替他们的罪行进行了背书!”
然后,委员康明道,“现在,章公祖师肉身像这个案子,诉讼资格的问题好解决,也暂时不管荷兰法院,关键是藏家范奥维利姆正在将水搅浑,他试图用佛像换其他艺术品,这样即使法院胜诉,追讨的难度也更大了。”
这时候,林如海问道,“有没有关于藏家范奥维利姆的详细资料,我们能不能将藏品强制性地弄回来?”
他这么说,众人当然明了意思,刘明达道,“林先生,绝不可以!一件两件甚至几十件上百件可以这样,但我们流失的文物太多了。
如果我们采用非正规的手段,就会给人口实,那么政治施压、经济外交谈判、司法诉讼等等手段就会完全失效,西方人就有充分理由不跟我们接触、不退还文物了。”
林如海点点头,确实如此,但是说道,“文物有国界,不该我们的,我们不会抢;是我们的,就一定要回,在跟西方人打交道时候,也需要强势一点,那个藏家范奥维利姆在华有没有生意?我们在经济上对他进行一下制裁!”
总干事王维明当即道,“这倒是个新思路,逼迫他主动归还,如果范奥维利姆和我国没有经贸关系,只要他的亲朋有,也可以施压说和,促使他做出归还的举动。”
大家聊了很多,又谈了周代文物青铜虎蓥在英国伯明翰坎特伯雷拍卖行即将上拍的情况,基金会已经发文追索,并即将派出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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