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不识时务(求月票) (第3/3页)
谢凤朝如今在绿林会内俨然已经成了年青一代中最臭名昭着的疯狗,心肠硬,胆子大,做事不择手段,每逢砸窑火拚,必冲锋在前。
可偏偏绿林内最是吃这一套,不少骁勇悍匪被他的做事风格吸引而来,纷纷投效到他麾下。现在的凤鸣山兵强马壮,实力比起以前强上不知道多少。
但在沈戎面前,谢凤朝却始终收敛着一身跋扈匪气,一言不发。直到此刻沈戎看向自己,方才缓缓开囗。
「沈爷,傅春风敢当面亮剑,显然是底气十足,背後必有依仗。所以我们要是退了这一步,那换来的绝对不是停手,而是对方更疯狂的追咬。」
谢凤朝笃定道:「对於这种人,只有弄死,才能消停。」
「听见没,杜老板。」
沈戎转头看向杜煜,笑道:「没人答应你的提议啊。」
「震虏商号肯定不能丢,生意也得继续往下做。所以我们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让傅春风永远闭嘴。」沈戎拿定了主意,随後话锋一转:「不过老谢刚才说的对,傅春风敢这样有恃无恐的当面叫嚣,肯定别有所图。不然他如果只是想要毁掉震虏商号,那大可以直接把震虏商号的坐标公布出去,引来各方哄抢,自己坐收渔利就行,何必故意拿出来威胁我们?这里面必然有问题。」
在还未上道之时,沈戎提着一根警棍就敢去堂斗现场寻摸机缘,当时不觉得自己如何鲁莽冲动,但现在从北到南混了一圈,见惯了道上的尔虞我诈以後,沈戎早已经明白道上的事情从来没有那麽简单。以前沈戎没死,是运占了九分,狠占了一分。
但现在要想继续在道上走下去,运和力各占三分,剩下三分,一分时运济,一分胆气足,还有一分看得真。
所以他不相信傅春风是为了一时泄愤,便当面揭开了自己的底牌。
叶炳欢若有所思:「戎子你的意思是,傅春风真正的目的不是断我们的财路,而是想杀我们的人?」「这就要靠老杜你来判断了。」
沈戎淡淡笑道:「他傅春风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傅春风.」
杜煜略作沉吟,随後说道:「他微末之时是一个靠着在六环村庄中走街串巷谋生的【货郎】,二十五岁才靠着那条陪伴了他一生的挑货扁担压胜上道。在成为命途中人之後,傅春风依旧走得很不顺,几乎卖什麽亏什麽,到了三十岁依旧还未上位。最为窘迫之时,身上连一枚铁命钱都拿不出来。」
「但他这个人有一个十分突出的特点,那就是识时务,能屈能伸,甚至可以说是隐忍到了极致。」杜煜眉头微皱,脑海中回忆着所有关於傅春风的信息。
「进入正南道五环以後,傅春风在机缘巧合下靠上了一位「恒』字的帐房先生,此後他便在东南鳞道的瘴气和西南介道的大山中,给别人整整当了三年的运货牛马,赚来的气数没留下一分,哪怕是他应得的报酬,也全部被他孝敬了出去,这才换回了一个「夥计』的身份,正式成为长春会的成员。」「可就在他成为夥计的第二年,那名提携他的掌柜就被爆出贪墨字头公帐,事情败露之後,全家自杀而亡。彼时的傅春风在一众夥计内并不起眼,却异军突起,成功杀出重围,一举接手了对方最值钱的那部分产业。」
「但傅春风并没有想靠着那部分产业起家,而是转手将其打包送给了给「恒』字内另一个更具实力的掌柜,自己则只留下了一座仓库洞天和一支马帮。」
「随後的两年时间,傅春风带着人一头紮进了地疆之中,建立「春风商号』,在不同洞天之间做起了货郎的老本行,积累人脉和资源。等他再回黎土之时,已经成功晋升人道七位。」
「但这一次,他依旧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东西,将手里的商路、货源、人手全部送给了一位「恒』字的东主,而他自己则在对方手下,从一个掌柜重新做起。」
叶炳欢听到这里,似已经猜到了接下来的故事,忍不住插话道:「这位东主後面应该也出了事,然後傅春风接了他的位置,对吧?」
「是出了事,但接手的不是傅春风,而是另有其人。」杜煜摇了摇头,语气复杂道:「傅春风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掏光家底投靠新接任的那位东主。」
「此後十余年时间,傅春风数次换主,身边同等地位的掌柜换了一茬又一茬,唯有他始终屹立不倒。」「就在我成为他手下夥计的那一年,傅春风已经成为「恒』字中实力最强的掌柜,而彼时站在他头上的那位东主也终於识时务了一次,选择在暮年之际让位给他,换来自己安全退场,隐居黎土之外。」「傅春风用了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才混成了现如今「恒』字旗下四位东主之一。」杜煜忽然自嘲一笑:「所以他最讨厌我这种不识时务的人,也绝对不会让我威胁到他忍辱负重几十年换回来的家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既然这次傅东主不打算再识时务,那咱们就帮他识时务。」
沈戎神色陡然一凝,吩咐道:「老杜,你去找北毛的陈长庚,告诉他,现在有人愿意免费赞助他们一批军备,让他派毛道的兄弟过来搬一趟。」
「好。」
杜煜脸上苦涩一扫而空,眼底精光闪动,瞬间明白了沈戎的用意,重重点头应下。
「欢哥。」
叶炳欢咧嘴一笑:「在。」
「山河会在震虏商号也有股份,你去问问戴晖,现在有人要断他们的财路,他打算怎麽办?要是打算袖手旁观,那我们无话可说。要是不想此前的投入都打了水漂,那就让他派两个擅长开门的介道兄弟过来。」沈戎说罢,目光看向谢凤朝。
「沈爷,您吩咐。」
谢凤朝站姿笔挺,垂首以示恭敬。
「我听说伐命山在绿林会当中,向来以擅砸硬窑、攻坚克险闻名,山上的兄弟个个都是悍不畏死的狠角色,对吗?」
谢凤朝点头道:「此话不虚。」
「那你帮我告诉林大当家的,我现在手里正好有一座老黎贵族的行宫。」沈戎笑道:「如果伐命山有兴趣,我可以送给他们。」
谢凤朝心中了然,反问一句:「投桃报李?」
「不。」
沈戎摇头道:「这叫有钱一起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