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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何需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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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2章 何需再忍? (第3/3页)

点,巧合太多,但只要确保一条,再多的疑点和巧合也不是问题。

    那就是……无可置疑的铁证!

    我和歹徒的遭遇再怎么不可思议,可证据显示,我是正当防卫,甚至是见义勇为,那咋了?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你唧唧歪歪啥意思?有本事你把法律改了。

    人证,物证,口供,有一条证明我是蓄意使用暴力,乃至蓄意谋杀,行,判我。

    可疑?那怎么解释我的动机?怎么解释我的社会关系?怎么解释目击者看到的?怎么解释录音、监控、摄像机记录的信息?

    没法解释,因果律武器的存在,是不可证的。

    所以被警方关注就关注呗,二十四小时贴身盯着都没关系,真这样反而好了,因果律武器搞事的时候,咱身边还有官方人证呢。

    一番仔细分析后,秦大野忽然发现一件事,那就是他这辈子……貌似依旧可以享受一巴掌拍死来挑衅的狗子的乐趣!光明正大!合理合法!好处多多!

    既然如此,手痒何需再忍?

    分筋错骨手啊,之前不该骂你的。

    还有你,八卦掌,下回让你上,还有你,形意半步崩,还有你,销魂辣椒水儿……总之都有份儿~

    当然也不能浪,有枪的还是躲远点,那玩意儿不讲武德!

    现在的问题是,该怎样让这伙人跟自己产生联系,又合理的给他们松松骨呢?

    嗯……可以这样……这样……再这样……

    ……

    半路上,秦大野下车找个地方换了妆造,然后以本来面目回了学校。

    刻意转了一圈,有人证,有监控。

    再出校门,不少人已经知道,他要去给新戏选景了。

    再之后,他打车去了……宣武区。

    十四中,对,杨觅所在的高中。

    秦大野当然不知道杨觅在哪上学,但是中午是路过宣武区的时候看到的杨觅,那打听一下该区的高中不就得了。

    ……

    PS:本来不想写这么多解释性文字的,一定会被说水,但是看了一些书评后,发现不解释还真不行,有些问题不说清楚,就会被当成主角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似的。当然后果肯定不止这些,都写了也没完了,抓住一个重点就够了——合法。至于怎么选择,每个人都不一样,这点有争议是正常的,作者写的是秦大野,不是作者,作者的选择是……熬夜码字,求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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