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狩猎黄羊,满载而归! (第2/3页)
歷次捕猎活动中能逃脱性命的黄羊都是胆大心细之辈,短暂惊慌,它们渐渐匯成群,奔向东北边的小山丘,只要逃到那里,再衝下山坡,就能摆脱猎人的视线。
至於猎人的马匹和獒犬。
这些行动迟缓的傢伙只配跟在它们身后吃屁!
羊群跑。
牧民们排成直线骑著马向前追。
高华不再开枪。
无他。
马术太烂。
他担心自己仅凭藉双腿控马,会在开枪的时候从马背上掉下来。
黄羊群贴地飞行一般冲向山丘,牧民们基本被甩在了身后。
这时候枪声不断,他们也不敢放狗去追。
不过围猎的精髓在於一个围”字。
当黄羊群终於爬上山丘,迎接它们的不是自由,而是枪声!
另一支狩猎队也赶来了。
朝伦巴特尔当即率领眾人后撤。
无他。
会有流弹。
反正他们这边打的猎物足够多,上百只黄羊,几千斤肉,足够他们处理很久了。
跳下马。
高华跟在眾人的身后在雪原上寻找倒下的黄羊。
如此低的温度,猎物一旦中枪必然快速失温而死,根本不需要后续补枪,只需要將已经快要冻硬的黄羊拖回来即可。
片刻功夫。
上百只黄羊堆积如山。
朝伦巴特尔大声道:“得赶快把羊运走,现在下了雪,狼也找不到吃的,我们这边的血腥味会很快把他们引来————”
赵国寧扬了扬手中的真理:“有这个怕什么?”
高华:“————”
他拽了拽赵国寧的衣角,示意对方不要太气盛。
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而某些书里会写草原狼是草原人的精神图腾,杀狼如杀人亲爹————
朝伦巴特尔摇摇头:“有枪是不怕狼————但狼最是狡猾贪婪,白天它们根本不敢来,怕的是它们晚上悄悄过来偷肉!咱们辛苦打的肉,它们偷走吃了,咱们吃什么?”
赵国寧想了想,满脸认可:“您说得对!”
手脚麻利帮著装车。
满载而归。
到了营盘天已经又快黑了。
留下来的人看到如此多的黄羊很是兴奋。
赵礼站在高华身边悄声说道:“在珠日和的收购站,一只成年的黄羊连皮带肉能卖二十元,几乎是学徒工一个月的工资————因此,咱们要把羊全部拉走,需要给出差不多类似的报酬。”
赵国寧皱眉:“这不是咱们打的猎物吗?”
赵礼扭头:“可这里是人家的草场。”
赵国寧不再言语。
赵礼小声道:“其实牧区的领导不太喜欢內地人跑来收购羊————黄羊皮是上等皮夹克的原料,一般都出口给了东欧,好肉也一样出口,那些剩下的边角料才会运到呼市等城市供应给市民。”
高华问道:“也就是说咱们的到来,影响了牧区的出口任务,还有正常的物资供应?”
赵礼点点头,笑道:“这么说也没错。但这里更加靠近四九城,所以牧区的领导再怎么样不愿意,每年咱们都会组织人手过来打猎。”
好吧,京爷威武————高华面无表情。
新鲜黄羊烤肉是草原上的著名美食。
虽说这些是送往轧钢厂的物资,但多一只少一只也不重要,反正休息明天一天,后天还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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