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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3章 三门同俱,二律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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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3章 三门同俱,二律并罚! (第3/3页)

将那文牒在怀中揣了一路,即便是鬼神之身,青田社伯仍觉浑身仿佛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神君那能硬抗他全力一枪的肉身都扛住,要是在他怀中来那么一下,只怕要当场开膛破肚。

    他悄悄瞄了一眼那被哑将一枪洞穿了胸膛的神君,猛然一咬牙,拱手道:

    “遗失文牒,乃是老夫之过,老夫甘愿受罚。”

    以那文牒之言,今日这神君必死无疑!

    神君死了之后,其余人等根本不足为虑。

    只要活过今日,将知道此事的人尽数诛绝,那今日之事,就等于没发生过!

    想到此处,他低垂的目光之中泛起一抹凶光。

    陈年微微侧目,他手中一晃将章牒收起:

    “想不到社伯竟然还有如此觉悟,既然如此,倒是省了贫道一番麻烦。”

    社伯闻言心中一突,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但形势比人强,他不敢有丝毫怨言。

    黑籍在手,过往一览无余。

    牙齿轻叩,青册化现,无风自翻。

    陈年眼神微眯,声音渐冷:

    “翁磊世,本是战亡军魂,属太戊门。”

    “后为大魏皇帝所封,任青田府社伯,配以国祀,享人间正祠,入国祀门。”

    “其人主一方鬼神,配享正祭,代城隍之职,亦属法道门。”

    “受驱邪院文字,追取应系作祸邪鬼不力,故意泄露文字,与鬼神通情,通泄法官机密,当检国祀门、法道门。”

    “检《上清骨髓灵文鬼律》国祀门之五:诸朝列功臣因立庙祀后有害於民者,立便遣之,违而不去关东岳,并具所犯奏闻。”

    “法道门之八:诸承受文字遗坠者,追寻不获者,杖一百。”

    “法道门之十:诸神将吏兵等追摄鬼祟,隐庇纵令逃避者,以犯人罪罪之!”

    陈年话音未落,社伯便是脸色大变,不是丢了文牒吗?怎么变成了隐庇纵令逃避了?!

    这些山中妖孽平常都做了什么,他再清楚不过了。

    以犯人罪罪之,若是这一条落实了,他今日必死无疑!

    心中大骇之下,社伯忍不住开口想要争辩:

    “法官!这...!”

    然而,陈年却完全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判罪之言没有丝毫停顿:

    “法道门之十六:诸鬼神无故害人性命不受咨恳被捉者,处死。所属城隍土地等故纵者,同罪!”

    此言一出,社伯彻底坐不住了,他不知道什么是城隍,但却知道什么叫“代城隍之职”!

    这两条加一起,明摆着是要把他往死里整,根本没有留下任何活路!

    而在一旁,原本沉默不言的神君闻言,陡然发出一声冷笑:

    “翁老鬼,亏你还是一府社伯。”

    “自降身段,热脸去贴冷屁股,与本君为难。”

    “没想到吧,在别人眼里,你连条狗都不如!”

    然而,神君的冷嘲热讽,社伯却是一点都没听进去,因为那毫无情感波动的言语仍在继续:

    “检《泰玄酆都黑律仪格》,法官差将传送文字,如失文字者,从铁火杖一百!”

    “诸城隍与鬼神通情,容纳境内为祸生灵,法官合行紏察。”

    语至此处,陈年话锋一转,目光如电,直刺那正在冷嘲热讽的神君。

    “兹青田府治下,有群妖为祸,以山门之名,迷惑生民,充以血食为乐。”

    “检《泰玄酆都黑律仪格》肃杀律令重宪总品:诸魔鬼邪精,妖魈魑魅,神祇社稷怪祟等。”

    “现形者,斩!化人身者,斩!结党群疑者,斩!迷惑男女者,斩!知鬼神情不通报者,斩!通泄法官机密者,斩!”

    “诸邪祟收人魂命者,灭形!伤人性命者,灭形!不伏法官考问者,灭形!”

    “三门同俱,二律并罚!当以犯人罪,罪之。”

    “青田府社伯,翁磊世,当与群妖同罪。”

    “处,移篆,灭形!”

    此言一出,四周一片死寂。

    连大着胆子悄悄摸过来看热闹的李家兄妹,都张大了嘴巴呆立当场。

    不是,这社伯什么都没做,只是丢了文牒,这就要处死?!!

    还有,前面那一连串的“斩”字,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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