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陆北顾的《刑赏忠厚之至论》【求月票!】 (第2/3页)
准指向了“不究本源”的施政思维,立意显然更深一层。
林希的脸色已经由难看转为苍白,他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犀利文风,在陆北顾此等洞穿本质的剖析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子曰‘听讼,吾犹人,必也使无讼乎’,刑赏非务宽纵,贵在施治得中,使峻剂不伤本元,缓药不滋痼疾,斯为至矣。”
而在犀利批判之后,陆北顾在第四段里,亮出了自己的核心观点。
他引用孔子“必也使无讼乎”的至高理想,明确指出“忠厚”的真谛并非简单的宽纵,而在于“施治得中”。
就如同良医用药,猛药不能伤及根本,缓药也不能滋养顽疾。
这个“中”,并非折中调和,而是精准把握“本元”与“手段”的平衡点,是达成“无讼”理想的关键路径。
章衡论“仁心为本”是根基,而陆北顾提出的“施治得中”则是在根基之上,架起了通向“至境”的实践桥梁,更具操作性和思辨深度。
就连重新看了一遍的韩绛,看到这里也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此论深合他心中对儒家治世理念的理解,却又更为精辟。
“如汉文除肉刑,易以笞役,非宥罪也,诚见断肢体、毁肌肤之刑,绝人自新之路,其害甚于所惩,此存生民之尊严,厚中见大忠也;贞观四年,死囚仅廿九,太宗纵之归,期至皆返,实君臣修德,庠序昌明,民知耻而自诫。”
而后的第五段,陆北顾则是以汉文帝废除肉刑为例,赋予“忠厚”一个前所未有的维度。
——小民尊严!
他指出文帝此举,绝非宽宥罪犯,而是深刻认识到肉刑这种残酷刑罚本身,比惩罚的罪行危害更大,因为它彻底断绝了犯人改过自新的可能,更关键的是,它践踏了人之为人的基本尊严!
而维护这份小民尊严,正是“忠厚”精神的体现。
紧接着,他以唐太宗纵囚的佳话为例,点明其成功的根源并非帝王的仁慈或囚犯的诚信,而在于当时“君臣修德,庠序昌明”所营造的社会道德氛围,使得民众普遍具有“耻感”。
陆北顾将“耻感”的建立,视为比刑罚威慑更为根本、更为有效的社会治理力量。
章衡文中也提到周室“民耻犯禁”,但陆北顾此论,将“耻感”作为可培育、可依赖的积极社会力量,并与“尊严”并列为“忠厚之至”的核心要素,其立意之新颖深刻,可以说再次超越了章衡。
“若法网繁而奸伪益滋,刑书密而廉耻愈薄,此非民性异于往古,实本源未固。故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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