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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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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7章 解释 (第2/3页)

牙道:

    “王教头之事洒家也有耳闻,只恨朝中奸佞当道,恶贼专权,害的忠良勇士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

    史进叹了口气,“唉……”

    接着继续说道:

    “……师父携母从史家庄走后,我父亲在不久后便因病去世了,之后弟弟少不更事,与华阴县内少华山的几个贼匪头领交好,平日素有往来。

    只是不趁时,被官府得知,官府得知后,要治弟弟一个私通贼寇的罪名。

    这私通贼寇,可轻可重。轻则要判服徭役数十年,重则当街斩首。

    弟弟当时不懂周旋,见状心中难免慌乱,为避祸,便也只能逃了出来。

    逃出来后,弟弟一时间没了去处,自然而然便想到了师父他老人家,所以一路北上延安府,要去寻他落脚安身。

    凑巧,在途经渭州府时,遇见了当初还是提辖的鲁大哥。

    鲁大哥当日与弟弟一见如故,推心相交。可我们二人正在酒楼畅饮时,却听到一老汉带女儿在隔壁泣声不休。

    鲁大哥性直,听不得女儿家啼哭不休,便提来那父女问了缘由。

    原来,啼哭那女子唤作金翠莲,因为被渭州府内一个杀猪屠夫——郑屠,用虚钱实契的下作手段给强占了身子……”

    鲁智深听到这,怒目圆睁,一拍桌子,接过话茬说道:

    “正是如此,虚钱实契——便是没人作证的情况下,签了契书没有给钱。

    郑屠那厮用虚钱实契的下作手段强占了金翠莲的身子不说,最后因为被郑屠的大娘子发现郑屠在外娶小,竟带人将金翠莲父女从私宅里给强打了出来。

    不但如此,郑屠那厮下作恶劣,最后还向金翠莲索要回卖身钱三千贯,不给便不让她走。

    可那金翠莲失了身子不说,几时收到过那郑屠的卖身钱三千贯?

    郑屠在渭州府算一恶霸,硬说金翠莲收了卖身钱三千贯,也无人敢驳嘴。

    因为虚钱实契,无人作证,便是告到府衙,府衙见有契书手印为证,自然不会信那金翠莲父女的冤屈。

    如此这般,金翠莲父女便只能仗着还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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