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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8章 绝情美男子,恶魔秦东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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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98章 绝情美男子,恶魔秦东明(二) (第2/3页)

行的,因为这地方的消费水平比老家营口要高太多了。

    可是秦东明身上带的那两个钱,就算是省吃俭用,也维持不了几天,所以他思来想去,只能继续干自己熟悉的行业,那就是盗窃。

    那个年代广州火车站这地方人来人往,别提有多乱了,秦东明很快就靠着在火车站拎包,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

    有了钱之后,秦东明赶紧给自己换了一身行头,西服领带全都置办上,小皮鞋也擦的铮光瓦亮,再抹点当时最流行的发胶,本来底子就不错的小伙,摇身一变就成了一个年轻帅气的大老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港商呢。

    秦东明之所以这样打扮,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泡妞,不过那个年代大部分良家妇女还是老实本分的,不太容易上手,所以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那些混迹在风月场所的女人。

    接下来秦东明开始频繁出入各大舞厅咖啡厅等娱乐场所,而且出手非常大方,甩起小费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这么一个高富帅的形象,所有小姐看着都眼馋,所以还没等秦东明出手呢,就有小姐迫不及待的主动往上贴了。

    而且不光是这帮小姐眼馋,就连那些混社会的地痞流氓,也摸不准他的底细,全都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很多小混子都跑到秦东明身边献殷勤,就希望能跟在大哥身边混口饭吃,毕竟这样一个花钱如流水,身边美女环绕的成功人士,人人都会羡慕的。

    秦东明就这样混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开始飘了,有了想当老大的想法,因为靠小偷小摸根本就维持不了他的花销,所以他想组建团队,干一番大事业。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接触之后,秦东明从这帮小混子当中精心挑选了九个人,组成了自己最初的团队,他本人当仁不让的成了这伙人的老大。

    曾国藩曾经说过,散财足以聚人,虽然秦东明在这伙人里不是最能打的,也不是偷盗技术最好的,但是只要肯花钱,这帮小混子都对他马首是瞻。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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