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2章 败家子 (第3/3页)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草原人慢慢的开始了,学习汉家儿郎的穿戴,梳起了汉家儿郎的发型。
草原各部纷争造就了草原独特的文化,那就是跟着强者!
现如今的强者是大明人,他们自然也会学大明人!
不是他们喜欢大明人的穿戴和发型,而是他们在努力的合群来获得认可。
这些人这样的行为往往出于生存压力或是实用考量,而非单纯认同。
但也并非全部,现在很多人喜欢大明的东西。
越是年轻的越是容易接受,越是年纪大的越是守旧。
草原女孩子就特别喜欢大明的服饰和妆造,
“大辫子全部打散?”
吉日格拉烦躁的摆摆手,直言道:
“磨磨唧唧的,我不是说了么,就按照令哥那一套给我弄!”
“大人,余大人我就见过一面!”
吉日格拉一愣,忍不住道:“肖五肖大人,就是那个长的很高的肖五你见过么?”
“这个我知道!”
吉日格拉大手一挥,大声道:“按照他那样来也行!”
“篦头”师开心的收钱,大声道:
“贵客放心吧!”
“篦头”师忙碌了起来,开始给吉日格拉洁面,修发。
一边忙碌,一边告诉他多久要来再次打理。
半个时辰之后,改头换面的吉日格拉走在了大板升城里。
望着穿着汉家儿郎衣裳,又不缺草原特色的吉日格拉,余令竖起了大拇指。
这么一打扮还真的好看!
余令穿着是文武袖搭配!
文武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大唐,甚至可追溯到更早的胡服骑射时期。
吉日格拉没有,却又想融入这个群体。
所以,他里面穿大明服饰,外面斜挂羊皮大袄。
他的这一身看起来不伦不类,但余令却觉得好看。
既有儒雅之风,又不乏草原男人的彪悍悍勇之气。
“好看!”
吉日格拉闻言不好意思的挠头傻笑,这一身他可是花了钱的。
最贵的就是羊皮袄子,他骚包的整了一张黑羊皮。
因为余令喜欢黑色。
河套大捷,当然得报喜,当信使过了杀胡口,扯着嗓子就开始叫唤了!
“河套大捷,大捷啊,从今日起,大同边关再无胡虏之祸,河套回家了.....”
报喜的队伍一百多人,这一百多人全是大嗓门,他们喊的话就是余令设计好的。
河套需要人,需要好多好多人。
不说这片土地能产出多少粮食,光是那露天的煤就能养活不少人。
这里煤有,铁矿也有,就是缺人。
余令需要把这消息宣扬出去,好把抢来的钱都花出去,换成甲胄和武器,去林丹汗。
信使走一路喊一路,路过村庄大喊,路过县城给钱找人一起喊。
喊着,喊着,就喊到了京城。
当捷报声传来,最开心的不是皇帝,而是魏忠贤,他太想知道侄儿的消息了!
信使冲进宫,魏忠贤亲自迎接。
余令办事果然贴心,信使背着魏忠贤最期待的信,送信使入宫后,魏忠贤打开了信。
看信第一眼魏忠贤是笑着的,看完之后魏忠贤怒了!
“叔,侄儿把钱花完了了,你给我送点钱吧!”
魏忠贤把牙齿咬得咯吱响,想把这封家书撕成粉末状来解恨,可他还是忍住了。
“六千两啊,整整六千两啊,你就是顿顿吃牛肉它也花不完啊.....”
“我魏家怎么出了你这么一个败家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