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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法则(下)(月初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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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章 法则(下)(月初求月票~) (第1/3页)

    但是,如果主从双方协力配合,彼此的力量便会完美契合,威力将呈几何级数般暴增,实现事半功倍的惊人效果。

    所以一般那些在法则上具有上下层级与从属关系的神祇,也会自然而然地形成主从神属关系。

    这是一种基于宇宙法则秩序的天然联盟,合则两利,分则两败。

    但是,这种从属关系,不存在上层对下层的绝对掌控!

    无论上对下影响多大,无论权柄向下覆盖多严密,都是间接掌控!

    类似于国王与辖区领主的关系,国王当然可以直接命令领主麾下的骑士做事情,但是效果就看领主的态度,以及国王本身的能力与威严了。

    还有,并非所有法则的诞生都一定是从属关系。

    有些法则的诞生,尽管与孕育祂们的更本源法则相关,但如果这种关联性微弱,甚至本质上是相生相克、互为对立的关系。

    那么即便作为“父辈”的法则,也无法对其形成有效掌控。

    这个就不是大树身上的枝条了,而是大树的种子脱离了自身,自由生长发展,那大树自然就没什么掌控了。

    例如:光明与黑暗。

    即便光明依旧是暗与夜的孩子的时候,暗与夜也无法掌控光明。两者若是相争,就是纯看对方的神性与神力比拼了,但这并不存在掌控关系。

    不过,光明和白昼后来就成嫁接了,光明的根源被乌拉诺斯改为天体之光辉,光明与白昼反而是受天体之父的掌控了。

    可怜的埃忒耳和赫墨拉,凭空矮了一辈。

    祂们原本也是创世本源级的神,结果现在成天体从神了。

    许多具有衍化与关联的法则,从属关系也未必就是那么紧密,孕育者也未必就一定可以掌控。

    就像母神盖亚和她的孩子。

    母神盖亚强悍,不是因为她是大地,而是因为她是万物之母,是一切物质存在的根基与源头。

    凡宇宙间有形有质之物,一切的物质存在都受她掌控,一切受物质影响的存在都受她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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