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百九十章 为天下寒士争命!武林的世纪谢幕!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二百九十章 为天下寒士争命!武林的世纪谢幕! (第3/3页)

鸿行事,何须在意他人指指点点。”

    霍元鸿眼神丝毫没有变化,“师兄,你觉得维持现状,武林真的还有救吗?”

    “这……再撑一些年总没问题……”

    大师兄微微语塞。

    霍元鸿站在楼上,望着远处,天朝的天空下,租界隐约可见的洋楼,一分一秒走动的巨大时钟。

    “武林,什么是武林,敢打敢拼那才叫武林……

    火器战场,武人想保存元气很正常,但这种单体力量的对抗,武人要是还缩着头让普通人去打,那要武人又有何用?”

    他并不认为,如果武林倾巢而出去对抗洋人的尖端单体力量,会损失惨重到断代,相反,像而今这样各方都不敢打,不敢拼,没了武人的拼劲,才会真的断代。

    天朝那么多人,人才不计其数,只不过能被发掘出来的,仅仅很小一部分罢了。

    如向振邦、如沈浩然,他们能练到罡劲,自然是练武奇才,可偌大的天朝,难道真就这么几个奇才?

    不可能的。

    就连人口远不如他们的东洋,都能有罡劲,甚至还是当世罡劲,西洋研究院开始挑选天才练武不过这几代的事情,也已经有多位罡劲了,他们要是能做到人人如龙,人尽其用,而不是将武术垄断为少数人所有……

    别说仅再现曾经黄金时代的辉煌,就算让高手数量翻个十倍都不是不可能!

    尤其是还有真界。

    只要他解决了真界高手在天朝的适应问题,从数以十倍、百千倍的海量底层人中筛选天才进入真界,利用真界的十倍时间和世家、武仙遗迹的药材,三十年下来,高手将如井喷式爆发,成就武人最后的辉煌时刻,即便只是刹那的绽放!

    洋人现在敢这么猖狂,不就是欺负他们天朝高手太少,他一个人就算再怎么能打,踏遍整个天朝全都清理一遍,别说两个月,两年都踏不完,况且潜入进来的洋人高手又不是不会跑,只要躲着他走就能随意搞破坏。

    但三年后的最后时刻,要是一位位新培养出来的高手从真界归来,分镇八方,还有什么洋人高手敢进来搞事情?

    到那时候,就不再是洋人高手来他们这猖狂了,而是他们的高手去洋人地盘上砸场子了。

    他也无需再到处救火,可以放心的走出天朝,以最强武仙之躯踏上西陆,成为让洋人技击界恐惧的……

    世纪之王!

    望着遥远处的租界,一个堪称疯狂的念头在霍元鸿心头渐渐浮现出来。

    他要做一件大事。

    要让武林,在谢幕前完成最后一场壮阔的演出,犹如绽放到极致的昙花……极致绚烂,再不留遗憾的坦然落幕!

    要让天朝人,在世界舞台上直起腰杆来!

    “过去,绝顶都是深居简出,那些武林名宿同样深居简出,保存元气,我可以理解,但现在,连我这个绝顶都亲自带头冲锋了,我倒要看看,哪位武林名宿比绝顶还金贵……

    武林本就该随着时代谢幕了,即便留着元气,到了末法对天朝也没多大用,相反,就算如今这代的武林拼光了,也还有那么多天朝人在,有浩瀚如汪洋的十亿普通人后备……

    只要人人如龙,只要都敢打敢拼,每个人都能是武人,会有无穷无尽的武人、高手出现,所有胆敢踏上天朝土地的洋人,都将被恐怖的汪洋淹没,在庞大强盛的天朝面前战栗!

    师兄,我要将功夫普及到千家万户,要让那些旧势力掏出药材,给平民百姓中有才能的人使用,要为天下寒士争命……

    为武林,准备一场最绚烂最璀璨的谢幕,武人,哪怕被时代淘汰,也不该在苟延残喘中退场,而是要成就最后的世纪辉煌!

    你愿意与我一起,筹备这场最后的世纪谢幕吗?”

    霍元鸿伸出手来。

    疯了!

    大师兄头皮发麻,他知道自己这个小师弟是个狂人,可没想到,竟然会这么疯狂!

    普及功夫,将各门各派的资源分给平民百姓使用,这是要与全天下为敌啊!

    还有什么璀璨谢幕,这是想要以一己之力,缔造武林最后的黄金时代?!

    “……师弟。”

    大师兄的声音有些艰难,道,“我觉得,这样还是太激进了,甚至出海的那批黄金时代高手,都很可能会站在你的对立面,恐怕所有人都只会当你是个疯子……”

    霍元鸿的手慢慢放了下来。

    大师兄不认同他。

    他可以理解。

    毕竟,大师兄与他的出身不同,经历不同。

    尽管现在,他其实完全可以是世家一员了,世家绝对会无比欢迎他的加入,哪怕什么都不做也能当人上人,但……如果真的忘了本,他也就不再是他了。

    弱者,被世界改变,而强者,去改变世界。

    他会找到志同道合者的,如果没有,那就独自一人,筹备这场武林最后的世纪谢幕。

    武人,为了心中的道,纵使与这天下为敌……

    也无惧,无畏。

    【拳意:见天地(90%)】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