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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也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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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也是江湖 (第1/3页)

    三天时间,林见鹿一共接了四场演出,扣掉经纪人抽成,净落袋也有63万港币,当然,还要申报缴税,但那是明年的事情了——这其实才是林见鹿最初设想的,去港港和湾湾赚钱的意思。

    这时期的港港人,正经工作,月收入已经普遍在万元以上,白领阶层则普遍在15000港币到25000港币之间,尽管物价不低,但整体消费能力,远非此时的内地普通人月入五百八百软妹币能比,连带着的,艺人在港港也更好赚钱。

    唱片业的版税结算,普遍很慢,因为统计加回款本身就慢,所以,别看《冷酷到底》如此大卖,但除了最早跟滚石签约时候拿的一万块签字费之外,这63万港币,竟是林见鹿穿越以来的第一笔收入。

    还好来得虽晚,数量却足够多。

    够在南二环的芳城园买三套80平的小三室,也够买一套室内面积百来平方的独门独院小四合院了!

    回去就可以跟老妈兑现自己的“莫欺少年穷”!

    4月17日,林见鹿去罗大佑的音乐工厂做客,本来就是打算要抽时间去的,临时梁泳琪又打电话来,就干脆带了她和助理林希蕾一起去。

    两大经纪人不是白签的,除了可以屏蔽江湖险恶,以及帮忙联系业务之外,经纪人自身在娱乐圈游走多年,熟知各种掌故,稍加科普,就能让你知道很多业内的历史过往与江湖纠葛——音乐工厂,是罗大又90年跑到港港开办的一家唱片公司,由他本人与滚石合资,算是滚石的子厂牌,也是滚石在港港的前沿阵地。

    据说当初公司开办,除了接下很多电影配乐的单子,先后推出《沧海一声笑》、《滚滚红尘》等大杀四方的电影插曲之外,罗大又本人也是相当有雄心的,随后就签下了一男一女两个歌手,本意应该也是要着力打造的意思。但是很显然,即便是强如罗大又,也不可能真的做到捧谁谁红。

    说到底,唱片工业是一种工业,而大才子的才华,也绝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袁凤瑛1991年签约,发片三张,最高亦有一张唱片卖过了白金线,但距离大红却相去甚远,1994年合约到期,她随即宣布退出歌坛。

    黄耀明也是1991年签约,也发片数张,去年,1995年,正式转投正东唱片。

    时至今日,音乐工厂基本沦为罗大又自己的工作室,接一接电影配乐的单子维持生计,另外,很多滚石系的歌手本就是港港人,亦常年活跃在港港,他们要录音,往往会跑来音乐工厂借录音棚——两家合资的公司,录音棚再租回给这家的歌手,赚些录音棚的钱,说来其实有些悲凉。

    事实上,自94年袁凤瑛宣布退出歌坛,罗大佑就已经有些意志消沉,自认自己巅峰期已过,近来少有作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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