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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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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2章 嘿! (第1/3页)

    赵明信是过来签合同的。

    林见鹿给牵了下线,新力哥伦比亚跟首都音像出版社的合作简直一拍即合,本来引入内地来卖,并不是当务之急,但既然内地有人主动表示要合作,那么现在就把这件事情做起来,倒也不差。

    当然,销量不敢多估,能卖点儿就多赚一点儿罢了。

    而且事实上,内地的物价实在是太低了,不怨事实上截止到现在,包括好莱坞大片,也包括全球的唱片业巨头,其实都并不怎么看重内地市场——本身就以相当落伍的磁带销售为主,只卖10块到12块一盒,偏偏还卖不动,而且盗版横行,官府层面对于盗版的打击,也并不怎么重视。

    聊胜于无而已。

    像《冷酷到底》那样子的热卖,纯粹个例!而且到现在也没人能复制成功!

    林见鹿自己都不敢说能复制成功了!

    坐下闲聊到中午,一起吃午饭。

    张爱嘉倒是对忽然冒出来的蒋琴琴相当感兴趣,她见过左小倩一次,没见过蒋琴琴,“哦,蒋小姐你好!你的相貌好清秀!好水灵!你应该去拍琼遥的电视剧!”

    一屋子人哈哈大笑。

    问清缘由,得知蒋琴琴已经定下要拍琼遥下部戏《还珠格格》,张爱嘉亦是爽朗大笑,“港港人认为阿鹿是选美专家,我是很赞同的!”

    饭后又饮茶闲坐,张爱嘉倒是又提起一桩阿美利加那边的趣事来。

    关于科里斯·马丁斯——林见鹿整张《21》专辑的录制,有好多首歌都用到了科里斯·马丁斯做和声,算是合作伙伴了,合作期间,这家伙也是几度表示想要跟着林见鹿混——“他现在发愁死了,因为你不过去宣传,他也就没办法露脸,只能上一些电台节目,他经纪人已经联系我好多次,问你什么时候过去!”

    又说,“他很会炒作,可能那边人都那样,非常爱吹牛!现在那边的音乐圈子里,很多人都知道他参与了你这张专辑的录制,甚至据说,现在已经又有小唱片公司欣赏他的声音,要给他再做一张专辑试试。”

    “而且他的经纪人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我有意帮你操作一次小型的巡演,也特意给我打过电话,表示价钱好商量,希望能带上他!”

    嗯,大抵是一个落魄歌手枯木逢春的故事吧!

    《21》实在是太红了,短短不足一个月,单纯阿美利加市场本身,就已经拿到了超300万张的销量,且根据张爱嘉和赵明信的描述,无论是发行方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还是业界的专业人士、音乐人、电台节目主持人等,普遍认为这张专辑的后劲儿仍然足得很——那么当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嘛,老桥段了。

    而且之前电话里,张爱嘉就已经说过很多次,阿美利加的音乐圈子,很多人都对林见鹿相当感兴趣——这种感兴趣的表述,多种多样。

    有不少经纪人代表歌手,以及一些唱片厂牌,表达了想要合作的善意,但也有不少人,已经以攻击林见鹿的音乐,攻击他亚洲人、中国人的身份,而博流量、博出位了——搞说唱的反应最快,好多位说唱歌手公开表示,林见鹿搞的那些说唱都不如自己,表示要跟林见鹿现场掰头。

    甚至有手快嘴快的,纽约的地下说唱圈子里,已经有一些偷偷发行的唱片在疯狂DISS林见鹿了——这种主要是DISS他中国人的身份。红果果的种族歧视。都是些只能在地下小批量自产自销做唱片的小歌手而已。没有厂牌,也拿不到公开发行唱片的机会,所以胆子贼大,什么话都敢写进歌词里。

    “呵,都是些来蹭的!搭理他们就是在帮他们!”

    “不过也要小心,阿美利加不是湾湾、不是港港,那里的复杂程度,单纯只是娱乐圈的复杂程度,就是十个港港也不能比的!”

    “我现在越来越赞成你当初的决定了,的确就是要这个样子搞宣发,先红起来再说!红气附体,唱片公司就绝对会罩你,唱片公司那里的钱砸下去,咱们就可以完全不用搭理这些乱七八糟的琐事!他们会把舆论场搞定的!”

    “只要你一直红,就一直不用搭理任何人!”

    …………

    正聊天,外面响起摩托车的突突声。

    不一会儿,老宋在一边陪着,姜纹直接就登堂入室了。

    看见张爱嘉,“嘿”了一声,主动过来握手——今年的金马奖,可是张爱嘉这个评审团主席发给他的,那可是一大抱的奖杯!

    然而握手结束,这厮摆摆手,“你们聊,我来拿点东西!”

    然后径直闪人。

    张爱嘉好奇,“他来你家里拿什么?”

    林清霞顿时笑起来,“雪茄!”

    于是讲起故事来——去年装修那时候,林见鹿没做这个打算,但后来,老薛经常往返湾湾和内地,经常给林见鹿带一些雪茄来,给钱也不要,只说是供林见鹿待客用,林见鹿才抽几支啊,就跟姜纹说,要雪茄,上我家拿去!

    姜纹嗜雪茄,但这玩意儿挺贵的,一支好的雪茄,在免税店买,都要十几二十米刀,几十上百刀一支也不稀罕。买的少还好,买多了超了限额还要交关税,姜纹抽雪茄,一天恨不得五支八支,他老婆往返法国和内地,帮他带,他的一些朋友,出国回来也都帮他带,实在不够了,他才自己去首都的使馆区淘换。

    但一个月三五千刀起的抽雪茄开支,即便是他,也有点扛不住。

    他可不像林见鹿那么能赚!

    自从得了林见鹿这货源,那可叫一个开心!

    今年开春,三月里,老薛给从港港找了专业的团队来,在倒座房选了一间屋子,花了十几天进行改造,还给安装了专业的排湿、加湿、恒温的设备,用的还是一整墙的雪松木之类的东西,据说对保养雪茄最好。

    于是,四合院里莫名其妙就有了一间雪茄房。

    老薛可以走台商的手续,只要量不太大,进口雪茄填自用,就基本上按照五元一支的标准交税即可,短短两个月,雪茄房让他给堆了一面墙了。

    他说了,滚石给报销。

    嘿……

    结果呢,故事就来了。

    姜纹基本上每周一来,骑摩托车,也不管家里主人在不在,跟老宋打个招呼,自己就奔雪茄房去了,每次选四到五盒,一百来支的样子,装袋子里就走。

    虽然事后老宋肯定会向许卿、林清霞汇报,但她们都知道姜纹是林见鹿的好朋友,也就只是知道了而已,不管不问。

    上个月,姜纹还给做了块小匾,他自己手书,裱好装了框子给拿来,踩凳子亲手给订上去的,叫做“万茄宫”——他自己当面解释,“万茄宫者,万茄共也!”

    后来抽一个叫做蒙特的二号雪茄抽的带劲,他还特意手书一小帖,给摆到了雪茄房的柜子上,中英文间杂的毛笔字帖,写着“此款M2好抽,弟宜多多采购!”

    他毛笔字挺不错,写来风骚得很。

    “姜纹自取”这事儿,在首都圈子里都快传遍了,也算奇谈、美谈一桩——万幸,别人自认没姜纹跟林见鹿的那份投契与交情,不好学他。

    但类似的例子,其实还有一桩。

    这回是窦维。

    他不抽雪茄,他喜欢林见鹿那辆摩托车。

    当初只是托老薛给订购,走台商手续运进来上牌子而已,林见鹿本身对于摩托车的型号品牌之类的,其实也没那么挑剔,但老薛也不知道走了什么路子,总之拍马屁嘛,他一直很努力,于是给搞来了一辆叫什么什么的限量版。

    他自己都没提过,春节前林见鹿去窦维家里看王霏娘俩,车让窦维看见了,一眼喜欢。事后又见,他提起来,林见鹿当场表示,喜欢就拿去,送你了。

    但他不要,只要了一把钥匙。

    每隔十几日,他想骑摩托车了,就拎着钥匙过来,也是不管你家里有没有主人在,叫开门,就直奔停摩托车那间屋子,推起就走。

    骑上个三五天,过了瘾,加满油又给送回来。

    但窦维不是姜纹,姜纹爱场面,喜吹牛,能言善辩,所以“姜纹自取”传为美谈,但窦维自取这事儿,除了他的铁哥们之外,就很少有人知道。

    …………

    临行前又有小聚。

    主要目的是要为张爱嘉接风洗尘,次要目的是回来一趟,还没请客呢——林见鹿的老习惯,爱请客,从来不在乎那一点吃吃喝喝的钱。

    不过这次不算大摆酒,只是小范围内请一请老朋友。

    除了林清霞、许卿和张爱嘉都过去,张蔓玉依旧滞留京城,也请上,其他主要就是韩山平、张合平、姜纹、张国利、张子恩、冯晓刚、巩利,以及老嫂子团的几位,蒋文丽、江珊、陈晓艺、徐凡。

    还有个周小文,从张子恩那里听说有局,主动过来蹭。

    姜午美其名曰他哥接电话那时候,他正好在,就也过来蹭——他其实是知名演员的,只不过在这个小圈子里,他就的确是稍差一些,本不够格。

    女士、老嫂子,这个不好论,历来小聚,女士不太考虑资历和地位。

    反正,就又凑了一桌子十几人。

    这在林见鹿的请客范围而言,已经只好算小聚了。

    吃吃,喝喝,吹牛逼。

    一屋子老烟枪,尤其姜纹,那雪茄一叼,巨大的烟。

    还好这年代的女士们大多也抽烟,不抽烟的也早就习惯了,没人提意见,不过林清霞就还是只简单坐了一会儿,然后就告辞闪人。

    见她一走,姜纹后知后觉,问了一声,一帮女人这时候来劲了,纷纷声讨他这个大烟枪,姜纹诧异,“这是……科学吗?没听说过呀!”

    于是一帮女士纷纷给他上课,什么孕期啦,各种知识。

    闹得姜纹小见尴尬,气势下去了,小声嘀咕,“我媳妇儿那时候怀孕、生孩子,她一法国人,也没提过呀!”——顿时惹来更大声讨,说他不疼媳妇儿。

    到最后姜纹举手投降。

    正经说,朋友局里,你再牛逼也干不过一群老嫂子。

    姜纹有个闺女了,94年的,叫姜一郎,孩子她妈是个法国人,过年时候姜纹带着上门,林见鹿还见过那娘俩,但是据说俩人一直到现在都还没登记,孩子她妈也是经常带着孩子法国和首都两头跑,不大稳定的感觉。

    现在不好说了,现在林见鹿是公认的征服了两岸三地的第一大帅哥,但是你往前倒个十年八年,唐果强、朱士茂那种帅,是奶油小生,那在当时的审美里不是最顶级的帅,国内得说姜纹,扶桑有个高仓健,这叫帅,有一种雄健大气之美。

    当然,老嫂子们都认姜纹算大帅哥,但被林见鹿的颜值征服也不含糊——他不但有着他们那一代人追捧的硬朗的雄性气息,同时还俊俏。

    男男女女在一起,就这个道理。

    女人,别管美丑,别管贫富,也别管年龄大小,只会冲强者撒娇。

    对姜纹的群起而攻之,其实就是一种撒娇。

    姜纹果断认输。

    但事到如今,老嫂子们已经几乎不会这么冲林见鹿撒娇了——怎么说呢,他刚出道、刚红那时候,简直羊入狼群,在首都,那经常是一帮老嫂子围着调戏,去湾湾,不要说老嫂子,连大姐姐们也是直接上手摸腹肌,去了港港,动不动要陪着打三娘教子局,输钱,还要被调戏和挑逗。

    总之,爱你、喜欢你,才调戏你。

    但是到了现在,随着林见鹿越来越红,影响力越来越大,人脉也越来越顶,权势日隆,相识日久之后,大家也越来越明白他的性格——当然,也跟他自己越来越不要脸,不但绯闻越爆越多,现实中也越来越能脸不红心不跳的反击有关——总之,老嫂子们找他撒娇,已经不会群起而攻之。

    换了,开始斗酒,时不时就撩拨一下,“不行!她那杯喝了,我这杯不喝?凭什么?你俩什么关系?我远一步是怎么着?”

    哎呦喂……

    张爱嘉在这种场合里,很能挥洒得开,人家八十年代就在港港做娘子军头领的人物,很江湖,这时候就显得很是纵横捭阖。

    巩利很会劝酒,超会。

    其实林见鹿最早认识她,还是在当初韩山平为陈恺歌攒的那个局上,后来无处不相逢,喝了好多次酒,渐渐熟悉,于是……嗯,又一次的印象大改。

    林见鹿很欣赏她在2000年前后的一系列大银幕形象,硬气、潇洒,甚至时不时透出一股子霸气的感觉——反倒不喜欢她在《唐伯虎点秋香》里的样子。

    老实讲,她肯定很美,但并不是那种吃颜值饭的路子,单纯让她去演个花瓶,真的是于她自己、于《唐伯虎点秋香》而言,都有些格格不入。

    她还是演那些带了大佬气场的角色,更加的惊艳迷人。

    然而,就是这个在大银幕上霸气四溢的女人,现实中却超会撒娇、超会劝酒。

    这也就是林见鹿几乎可以算是千杯不醉,不然肯定扛不住。

    张蔓玉没她会闹,但很会捧哏,一帮老嫂子再你来我往一下,哎呦,干下去了估计得有三瓶路易十六,以他的酒量,到快喝完的时候,脸都有点儿红了。

    这是受欢迎的人的独特待遇。

    酒到将尽,周小文一直缠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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