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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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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4章 证词! (第2/3页)

   接着就是年后,在体育公园杀的那两个人,先动手的是杜洋,他把那男的捅死了,女的被我们拖去公厕……”

    金超表情恹恹的,似乎不想继续交代下去。

    其实,杨锦文、猫子、姚卫华和蔡婷也不想继续审。

    有关两月前的特大杀人案,连续五条人命被害,案子的细节和犯人的审理、口供,他们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看一遍都觉得残忍至极,心里极度的不适。

    但作为主犯的金超落网,他们不得不把案子的情况问清楚。

    对于体育公园的杀人案,金超供述了两个多小时。

    然后就是有关他逃跑的事情。

    “我们杀了人,尸体根本就没处理,公安肯定会调查,我知道迟早会查到我们身上,杀了人肯定是瞒不住的。

    我叫陈震他们跑,他们舍不得离开嘛,我就只好自己跑。

    我给他们说往北边去,其实我是打算往南跑,去云城躲一阵子。

    我到了一个叫板场镇的地方,就看见一个家伙长得跟我很像,所以我就把他杀了。”

    说到自己辖区的案子,孙鹏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

    “怎么杀的?具体经过说一遍!”

    “我就骑摩托车跟上他,向他问路,他给我说了去苍水县的方向,我说可以搭他一程,他同意了。

    在没人的地方,我就假装说摩托车坏了,轮胎被什么东西扎了,他就下车帮我看。

    我就趁着他没注意,捡起石头砸了他的后脑勺,把他砸晕过去,我就拿刀捅了他三刀,拿走他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把尸体和绑在摩托车后座的背篓,拖去公路上面的水渠。”

    金超顿了顿,又道:“既然有了新身份,公安应该就查不到我,我想着就不要跑的太远,就在汉忠市待上一阵子。

    所以我就来了遂县,租了一个房子……”

    说到这里,他看了看杨锦文:“你开枪打的那个人叫陶正刚,就住我隔壁,是他介绍我去金富丽上的班。”

    “我本来想就用着万德海的身份活下去,如果你们找不到我,我就不杀人了,做一个好人……”

    “你马勒戈壁!”

    孙鹏恨不得动手打人:“好人?你他妈的知道你杀的这个万德海,他家里什么情况吗?”

    金超瞥了他一眼:“那我管不着,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

    看他浑不在意,孙鹏的血压往上升,怒骂道:“我曰你妈!你这个狗杂种!”

    杨锦文抬了抬手,问道:“陈震供述,你逃跑的时候,身上是带着枪的,那把枪在哪儿??”

    听见这个问题,金超微微眯着眼,小声回答道:“丢了。”

    “丢去哪里了?”

    “来遂县的公路上,我随便丢在一个山崖下面了。”

    “为什么要丢?”

    “带在身上不方便,再说,我也不打算继续杀人。”

    “丢在哪个山崖?距离遂县多少公里?”

    “我忘记了。”

    撒谎!

    杨锦文明显能看出他在撒谎!

    ……

    审讯一直持续到深夜,对于双管猎枪在哪儿,金超一口咬定丢了,不打算说实话。

    金超在安南市和广远市犯的案子,不可能关押在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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