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一章 欺君 (第2/3页)
知道了真相,如何面对残忍的现实!
不也得生生被逼疯?
这样想着,心真的冷酷起来,一点插手的想法都没了。
且看看吧!
就让律法来判定他们的罪孽。
不过俞清瑶没有想到,事情急转直下,最后演变到无法收场的程度。
京城权贵人家极多,哪一家没有一二不好开口的难堪事。比如宠妾灭妻。只要别做得太过分,御使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毕竟家务事便是女方也不愿意多提。可俞锦哲太蠢笨了,不待大刑,只把枷锁套到他头上就慌了,拼命的叫骂“安氏不守妇道”。证据?证据就是私自出府!驸马府门禁多么严,她能逃跑出来,肯定是私会情夫!
这个理由当然是站不住脚。大堂审问,安氏的面刚刚一露,俞锦哲就跟疯了似地辱骂,“贱妇,我一定要休了你!一定要休了你!”安氏这会子福至心灵,不吵不闹,只是一味垂头哭泣。
俞锦哲不知道示弱的女人才难对付呢,更加不知其他人见到安氏明明是官家小姐,却穿得跟仆妇似地,面色枯黄、神情憔悴,先多了几分同情之心,还一个劲的叫骂,“说,跟你私会的情夫是谁?你当老子死了吗?”
他的张狂,令人生厌。
不久,经过驸马的同意,把正在驸马府的小妾彩蝶带过来,一个是明媒正娶的妻子,却穿得跟老妈子似地,另一个是出身卑微的小妾,穿金戴银。这个还用多说吗?
因安氏还控告俞锦哲谋害她性命,并没有立刻审判。三人都被压了下去。
且说彩蝶不过是个婢女出身,听牢头说宠妾灭妻是以下犯上的大罪,旁的不论,她不死也要脱层皮。更悲惨的是被官府发卖,说不定也去北疆那种不毛之地,一辈子也回不来了。这可怎么办!苦苦哀求后,那牢头大约不忍了,嘟囔着长得如花似玉的大闺女干嘛做妾?不如趁机脱身出来,找个本份男人嫁了。彩蝶是寻到救命稻草了,人家说什么就信什么——实在是俞锦哲自身难保,怎么保护得了她?至于儿子,才几岁大,什么都不知道,也救不了她。她再舍不得儿子,也不想被大庭广众之下屁股开花,落得残疾或者被生生打死!
因此次日在过堂时,一口咬定是俞锦哲虐待发妻,她不过是个通房丫鬟,跟猫儿狗儿没什么区别。能怎么着?劝过,但没用!责任全推到别人身上。
俞锦哲当场气个半死。但他也经过“高人指点”,权贵人家宠妾灭妻是大罪,名声不好,普通人家谁在乎?即便有,只要不闹出人命,官衙上的大老爷也懒得管——这种事属于族务,由当地的家族、族长管理的。因此,俞锦哲不再奢望当官了,便说自己已经不是官绅,打量钻律法的空子。
京兆尹也不多说,先宣判了安氏和俞锦哲“义绝”,当堂写下文书,由俞锦哲按下手印。安氏当年的嫁妆,如数退回,还要加上三成以做赔偿。俞锦哲本来不服气,但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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