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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赵明远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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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章:赵明远的帮助 (第3/3页)

证处做证据保全,我明天联系王公证员。”

    胡云曦拧开可乐,气泡在杯里滋滋作响。她看见赵明远的笔记本上新增了几行字:“证据保全时间:五月十日上午九点”“律师函寄送地址:西环路107号”“周建国误工费计算:日工资×60天”。

    字迹还是工整的印刷体,最后一行画了个小问号——那是她昨天说“误工费可能要按行业平均工资算”时,他没来得及改的。

    “我来改误工费。”她拿过笔,在问号上画了个圈,“建筑行业日均工资280,周建国干了62天,李康旭扣了15天的钱...”

    “62天?”赵明远翻出考勤表,指尖在“2023年8月1日-9月30日”那栏停顿,“周阿姨数了三十二张考勤表,每张记两天,应该是64天。”

    他从抽屉里取出计算器,按了串数字,“280×15=4200,加上被克扣的工资18600,总共22800。”

    胡云曦望着他微垂的眼睫。三年前在明远律所,他也是这样,把每个数字都算得分毫不差。

    那时她觉得他像台精密仪器,现在却看出仪器里藏着温度——就像他会在她胃不舒服时煮红糖姜茶,会在她加班时留盏暖黄的灯,会在她为案子焦虑时说“慢慢来,我在”。

    “律师函初稿好了。”赵明远把A4纸推过来,“你看看措辞是不是太硬?”

    胡云曦低头看,第一行是“关于周建国与康旭装修队劳务报酬事宜的律师函”,正文条理清晰,语气刚柔并济。

    最后一段写着:“望贵方收到本函后三日内,与周建国先生协商解决此事。

    若逾期未处理,本所将依法提起诉讼,维护周建国先生的合法权益。”

    “正好。”她在“协商解决”下画了道线,“再加句'念及合作情谊,建议友好沟通',李康旭可能更容易接受。”

    赵明远拿过笔,在她画的线上补了字。墨迹未干时,他突然说:“小棠昨天问我,'爸爸的新办公室有姐姐吗?

    '我说是云曦姐姐。”他低头整理文件,耳尖微微发红,“她还说,'云曦姐姐的眼睛像星星,和妈妈的一样'。”

    胡云曦想起去年春节,小棠拽着她的衣角要糖吃,想起赵明远前妻去世后,他独自带女儿的那些日子。

    “下次带小棠来工作室。”她把律师函装进EMS信封,“我让朱凯旭带她去体校玩跨栏,他说小队员都喜欢扎马尾的小姑娘。”

    赵明远低头封好信封,邮票贴得端端正正。“好。”

    他把信封放进抽屉,“等周阿姨的案子结了,带她来吃张阿姨的蒸糕。”

    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梧桐叶上的水珠滴在窗台上,叮咚作响。

    胡云曦看见赵明远的手机亮了,屏幕是小棠的照片——扎着歪歪扭扭的马尾,举着画了彩虹的卡套笑。

    她又想起白板上的照片和视频,想起周建国离开时说的“谢谢”,想起工作室门口“明曦法律”的铜字招牌在雨里闪着光。

    “叮铃——”门铃突然响了。

    穿蓝布衫的周阿姨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个竹篮,里面是热腾腾的包子。

    “我烙了茴香馅的。”她往门里探了探,又缩回去,“听建国说你们忙到现在还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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