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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十万美元的中国首富(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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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5章 十万美元的中国首富(求订阅!) (第3/3页)

头。

    诚龙也没卖关子,接着说道:“美国的工厂根据陈导的技术,也生产了一批电影柔光箱,售价1000元一台,卖给了华纳兄弟一千台。”

    “1000美元一台,这么贵吗?”

    “也许是美国这边的材料更先进……”

    李莲杰将信将疑地点点头,似乎也接受了这个解释。

    但他接着好奇道:“那陈导能分到多少钱呢?”

    “10万美元。”

    “嘶,多少?”

    “你没听错,就是10万美元,陈导说了,专利占10%。”

    “那这笔钱是属于陈导个人的,还是属于东方公司的?”

    “这我就不清楚了,但香港的话,肯定是属于个人的。”

    不只是诚龙不清楚,就连陈浮生本人这会儿都有些拿不准。

    按理来说,这笔钱应该是他的。

    毕竟这项专利是他个人发明的。

    但问题是我国的《专利法》还没颁布,他自身又是公职人员,相关界定很模糊。

    遇事不决,那自然是上报。

    消息当天就被传回了中国。

    电影局,石局收到陈浮生让人从美国发来的传真之后,仅仅看了一眼,立马就感觉一个头,两个大:

    “这家伙果然是个孙猴子,刚去美国就给我出了这么大的一个难题。”

    这件事非同小可,石局自诩做不了主,于是拿着传真坐上车就去了部里。

    结果部里领导看了传真的内容一样眉头紧锁,最后丁鞒大手一挥:“送去海子里。”

    ……

    “以前可有过这种例子?”

    “如果是职务发明创造,那么专利归属单位所有,如果是个人发明创造,则归属个人。”

    “既然如此,这个电影柔光箱是属于前者还是后者?”

    “应该……”

    “我不要应该,我要听到准确的答复。”

    数个小时过后,调查结果出来了。

    “报告首长,经多人确认,电影柔光箱技术属于陈浮生同志的个人发明。”

    “是个人发明的话,这十万美元又该如何处置?”

    “按理来说,应该归个人所有,但这是十万美元……”

    “不管多少钱,既然是规定,那就不能坏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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