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十万美元的中国首富(求订阅!) (第3/3页)
头。
诚龙也没卖关子,接着说道:“美国的工厂根据陈导的技术,也生产了一批电影柔光箱,售价1000元一台,卖给了华纳兄弟一千台。”
“1000美元一台,这么贵吗?”
“也许是美国这边的材料更先进……”
李莲杰将信将疑地点点头,似乎也接受了这个解释。
但他接着好奇道:“那陈导能分到多少钱呢?”
“10万美元。”
“嘶,多少?”
“你没听错,就是10万美元,陈导说了,专利占10%。”
“那这笔钱是属于陈导个人的,还是属于东方公司的?”
“这我就不清楚了,但香港的话,肯定是属于个人的。”
不只是诚龙不清楚,就连陈浮生本人这会儿都有些拿不准。
按理来说,这笔钱应该是他的。
毕竟这项专利是他个人发明的。
但问题是我国的《专利法》还没颁布,他自身又是公职人员,相关界定很模糊。
遇事不决,那自然是上报。
消息当天就被传回了中国。
电影局,石局收到陈浮生让人从美国发来的传真之后,仅仅看了一眼,立马就感觉一个头,两个大:
“这家伙果然是个孙猴子,刚去美国就给我出了这么大的一个难题。”
这件事非同小可,石局自诩做不了主,于是拿着传真坐上车就去了部里。
结果部里领导看了传真的内容一样眉头紧锁,最后丁鞒大手一挥:“送去海子里。”
……
“以前可有过这种例子?”
“如果是职务发明创造,那么专利归属单位所有,如果是个人发明创造,则归属个人。”
“既然如此,这个电影柔光箱是属于前者还是后者?”
“应该……”
“我不要应该,我要听到准确的答复。”
数个小时过后,调查结果出来了。
“报告首长,经多人确认,电影柔光箱技术属于陈浮生同志的个人发明。”
“是个人发明的话,这十万美元又该如何处置?”
“按理来说,应该归个人所有,但这是十万美元……”
“不管多少钱,既然是规定,那就不能坏了规定。”